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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潜江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70488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市扶贫办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09日 09:0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09日 09:00:00 名  称: 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潜江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潜江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我市“扶贫日”活动,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鄂扶组发〔2020〕17号)精神,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脱贫攻坚正面宣传,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成就经验,讲好扶贫故事,分享扶贫创新成果,为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力量、营造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活动。一是开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宣传全市上下坚持疫情防控一丝也不放松,脱贫攻坚一天也不耽搁的奋斗状态。宣传我市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坚决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的有力举措“扶贫日”前夕,在《潜江日报》头版等市级媒体刊发“决战脱贫攻坚的潜江担当”等系列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二是宣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组织收看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暨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组织市内新闻媒体持续跟踪报道道德模范、中国好人、荆楚好人、潜江好人、最美人物、脱贫标兵、最美家庭、文明村镇和十星级文明户选树活动中涌现出的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先进人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三是宣传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系列成果。系统梳理我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及经验,在市管媒体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四是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小康路上一个不少”2020年网络视听作品展播活动。采取贫困户脱贫笑脸“脸谱”形式,展现广大脱贫致富的贫困户喜获丰收的笑脸,图文并茂、声情并茂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每个镇(管理区、办事处)上交1个以上短视频,筛选优秀的作品进行展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台、市扶贫办、各区镇处)。五是播放“虾乡”节目。制作一期反映市委市政府,市四大家等领导、全市社会各层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虾乡战贫”专题节目,在10.17“扶贫日”利用广播、网络平台“乡村振兴”频道等播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台、市扶贫办)。

(二)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10月定为全市“结对帮扶行动月”,结合省考整改和国考迎检工作,全市各党组织通过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我为精准扶贫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驻村干部到村入户解读政策、走访慰问,与贫困村干部群众共商脱贫防返之策、共谋致富发家之路。市直机关要走前头、做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了解贫困群体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表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区镇处)。

(三)开展特色扶贫活动。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特色扶贫活动,以更大的力度、更有力的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脱贫攻坚。是开展全民阅读“助力脱贫攻坚”进村组活动。乡村学校、村组赠送图书等,持续开展全民阅读“助力脱贫攻坚”进村组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是开展电力扶贫“回头看”活动。针对已完成农网改造的部分贫困村,采取现场调研、入户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贫困村电网改造效果进行“回头看”,收集贫困群众对电网设施建设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国网潜江市供电公司)。是开展“助残圆梦”扶贫活动。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建档立卡持证残疾人开展慰问帮扶活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活动、“十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活动。开展残疾人自强脱贫典型、助残扶贫典型先进事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残联)是开展医疗扶贫行动。组织医疗专家赴贫困村开展义诊和免费送药活动,深入基层贫困群众中,加大传染病、慢性病、常见病的诊疗和宣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扶贫日”前后,中国移动潜江分公司、中国联通潜江分公司、中国电信潜江分公司免费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扶贫日”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开展工会助力旅游扶贫活动。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鄂发〔2020〕12号)要求,全市各级工会有序组织投身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在湖北范围内开展疗休养活动,重点到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等连片贫困地区。各基层工会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确保安全,团体旅游放开的前提下,积极组织职工分批到特色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开展季节性旅游活动,鼓励到我市对口扶贫地区、单位驻点扶贫村开展健康有益的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五)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加大消费扶宣传力度,营造消费扶贫浓厚氛围。动员引导社会各界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优先购买湖北扶贫产品;动员组织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级工会组织,帮销售湖北和本地扶贫产品。组织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及其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及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开展直播带货活动,销售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总工会)。

(六)开展爱心帮扶活动。进一步做好社会扶贫网应用推广工作,通过社会扶贫网广泛开展爱心帮扶活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在“扶贫日”前后,利用社会扶贫网“扶贫对接”功能,鼓励机关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人士,聚焦重点攻坚村、瞄准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对接帮扶其困难需求(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直各部门、各区镇处)。

(七)开展市场主体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发挥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脱贫攻坚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国有企业,引导私有企业通过结对扶贫、捐赠扶贫、智力扶贫、就业扶贫等方式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以及其他基础较为薄弱的非贫困村的支持力度,组织企业职工与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大力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凝聚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委统战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扶贫日”活动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单位要结合本市实际,精心组织“扶贫日”活动,形成各方联动的态势;要建立联席制度,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督促指导、沟通协调;要加强“扶贫日”活动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方式,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及进展情况。

(二)确保工作实效。“扶贫日”各项活动承办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体,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推进“扶贫日”各项活动高效开展。要规范扶贫捐赠活动,坚持自愿捐赠,严禁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更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务实节俭、公开透明。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区镇处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需分别于9月3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10月19日(星期一)17:00前将活动总结文字材料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活动现场照片及视频前报至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兰 0728—6244387;邮箱:qjshfp@163.com)。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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