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拨给你镇(区、处)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万元。为做好受灾地区地质灾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相关支出。
二、各地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文件要求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工作。可参照《潜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项目(部分)管理的通知》(潜汛办〔2020〕4号)(见附件)的通知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项目申报,落实招投标制度,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项目审计、验收及绩效目标考核。
三、各地在收到此次通知后,要抢抓有利天气抓紧项目申报和实施,并于15个工作日内对照《潜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项目(部分)管理的通知》(潜汛办〔2020〕4号)附件二所列目录报送地质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至市防办。
附件:《潜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项目(部分)管理的通知》(潜汛办〔2020〕4号)
(联系人:徐长江 联系电话:13545960108 QQ邮箱:718026807@qq.com)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