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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委办公室发布高温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674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应急委办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4日 15:0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4日 15:00:00 名  称: 省应急委办公室发布高温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示

7月7日出梅后我省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最高气温大部地区3539℃,局部40℃以上,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于7月11日14时50分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确保夏季高温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省应急委办7月14日发布有关行业领域高温天气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

1.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要加强道路运输特别是县乡道路、高速公路、客运流通等安全管控,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夏季烦躁情绪引发“斗气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酒后驾驶。要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等不良天气影响发生自然、爆燃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建筑施工安全提示:要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强化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措施,采取调整工作时段等方式,防止工人在高温天气、户外条件下高强度劳动造成安全隐患。

3.消防安全提示:要严格抓好消防工作,加大对辖区内防火安全检查、督查、巡查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加油站、加气站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事故的防范,确保安全

4.城镇燃气安全提示:要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组织管道燃气企业根据天气、季节等特点全面排查老旧管线安全隐患,对餐饮场所使用的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及附件、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等部位进行隐患排查针对夏季高温季节居民用户、餐饮企业使用空调造成室内环境密闭通风不畅,泄燃气容易聚集引发事故的现实风险,积极采取入户提示、短信提醒、公示告知等方式,督促居民用户和餐饮企业注意保持室内通风环境,确保使用安全。

5.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提示:要针对夏季高温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特点,督促危化企业以及大型油气储备罐区、油气管道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应急预案、救援力量,坚决杜绝泄漏燃爆等事故发生

6.旅游活动安全提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各类旅游经营场所的检查和隐患排查,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施、设备及宾馆饭店电梯等安全情况的全面检查。要加大户外旅游、野游和探险活动的规范管理,结合天气情况实时发布安全提示。

7.工矿商贸安全提示:矿山方面,严密管控非煤矿山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边坡垮塌等风险。冶金工贸方面,要突出钢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督促企业落实高温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8.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提示: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强化从业人员危险辨识和避险常识的培训和教育,如遇事故科学有效地组织救援,防止因盲目施救造成二次伤害,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省应急委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主动担当作为,落实全链条监管责任,深刻开展隐患排查,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灾害事故。要强化应急准备,加强值班值守,全面做好应急力量、装备物资、行动方案等准备,遇有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