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繁體   |  登录  |   注册

热门搜索:

| | | |

灾害风险提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67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减灾委办公室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15:1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15:15:00 名  称: 灾害风险提示

预计,8月10日前我省将出现阶段性高温情况。其中,25-29日,中东部最高气温35~38℃,西部32~36℃;7月30日-8月5日,高温强度和范围将达到本轮高温天气之最,大部地区36~39℃,局部40℃以上;8月6日以后,高温略有缓和,大部最高气温33~36℃。至8月10日,35℃以上高温日数东部可达13~15天,西部9~11天。这次高温天气强度大、降水少、持续时间长、强对流天气较多、至灾风险高。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盛夏期间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一是要防范高温热浪对人民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加强风光水电利用和电力科学调度,做好迎峰度夏能源保供;二是要防范局部短时强对流天气引发的次生灾害,特别是27-29日,中西部有中雨、局部大到暴雨,要重点防范突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三是要防范高温少雨对农林业带来不利影响,鄂东地区特别是鄂东南气象干旱可能发生发展,要科学调度水源确保生产生活和农林灌溉用水安全,同时要做好季节性森林防火工作;四是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管理,严控户外作业、严防暑期溺水。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气象台短时临近预报,减少高温酷暑期间外出活动,避免高温对人体健康不利影响。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