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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69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15:1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15:15:00 名  称: 潜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精心指导和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潜江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潜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9次。

2.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一门一窗”,市级事项实现100%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推动“数据跑路”,完成36项垂管系统、4个部门5个市级自建系统的深度对接,归集电子证照、证明、批文432类,梳理政务数据目录2525条;推进“跨域通办”,931个事项实现异地可办;探索高效服务“新模式”,实现41个表单式+103个导引式主题事项线上“一事联办”12个主题事项线下“一事联办”

3.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格局。建立市领导领衔的“六组一办”工作机制,细化出台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具体措施、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强化监督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九条措施等系列政策;推进“企业年报自主公示”和“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营商环境”省级先行试点改革,被确定为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

(二)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均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公布率达到100%。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专家论证,加大风险评估力度。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组织市司法局等部门对35件文件、94件重大项目合同进行了审查,相关意见采纳率达到100%。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严格履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制度廉洁性评估等制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22年,向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备案审查地方及部门规范性文件9件。三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认继续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和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我市已在2个乡镇和7个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协调与监督,通过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移交违法线索等手段,对区镇街道在执法程序、文书运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执法水平提升。

2.加强行政执法全方位监督。一是做好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投诉热线、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全年共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62条,梳理有效线索12条,共立案4件,发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8份,向市纪委监委机关移送线索1条。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13个行政执法部门共计33卷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参加评查对评查结果为不合格的3家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立案调查,下发《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议书》12份。

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一是建立行政处罚“三个清单”,依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法定职责权限,梳理编制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清单;探索柔性执法,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行使行政裁量权,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三是探索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行政执法领域的涉企案件中探索推广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使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5.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发实施方案、工作细则、联络员制度等配套制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实现“互联网+监管”事项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的对应统一,全市认领监管事项总数916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959项。三是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证明事项型、行业自律型、审批替代型等6类90个信用承诺事项;全面归集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累计归集信用信息40余万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严格依法办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移交违法线索等手段,强化个案监督;2022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4件,受理39件,纠错案件8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份,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履行率达到100%。二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8月30日,发布《关于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由市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取消市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复议职责,市司法局为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10月30日,印发《潜江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规范和提升行政应诉工作。一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分管谁出庭”原则,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扎实履行法定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职责,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3.深入推进纠纷调解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健全完善纠纷排查机制、完善重大纠纷隐患包案化解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联动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强专业调解员队伍建设。聘任2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采取常驻、轮驻和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入驻市人民调解中心,发挥专业优势,提升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水平;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3296件,成功调解3228件,调解成功率98%。

三、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的新要求,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上有差距,决策后评估等配套制度建设不完善,目录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单位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有差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需进一步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三是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带动整体提升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全面贯彻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坚持柔性执法。二是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全市行政裁量准细化量化和适用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三是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营造更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人力资源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制度。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环节和流程,加快建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便捷高效、城乡均等、群众满意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三是规范营商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责机制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推进建设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三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提升行政复议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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