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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科学技术局

索 引 号:011396186/2020-104252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09:00:00 来  源:潜江市科学技术局 机构名称:潜江市科学技术局 机构地址:潜江市西城市场路3号 电  话:0728-6237960 关 键 词: 关 键 词:无

潜江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全市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发展。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三)编制市级科技计划,拟订市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五)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七)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流和科技人才交流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八)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项目管理向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的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相关具体工作。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第四条  市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政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有关科技发展的重大调研。参与拟订市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本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负责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二)综合科。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各类科技计划。推进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三)高新技术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组织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国外智力、科技创新孵化基地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负责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四)社会发展科。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奖励、成果登记、监督评价、诚信建设等组织管理工作。拟订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管理办法,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潜江市西城市场路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28-6237960

负责人姓名:尹 征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