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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索 引 号:011396186/2020-105189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 17:44:19 来  源: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机构名称: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机构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40号 电  话:0728-6243060 关 键 词: 关 键 词:无

根据《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水利和湖泊局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治、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三)人事科(老干部科)。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所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统战、群团、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河湖长制工作科(河湖与堤防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指导湖泊工程、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编制湖泊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实施湖泊保护区和控制区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湖泊工程和重要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河口的开发、治理与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河道堤防除险加固工作。组织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五)水政水资源科(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镇处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组织指导全市水文工作。负责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农村水利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南水北调和移民科)。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监督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南水北调有关后续工作。参与南水北调年度供水计划制定。协调推动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和网络管理工作。指导湖泊、水闸、河道堤防和泵站的运行维修养护管理。承担全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七)规划计划与建设科(监督科)。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科技与统计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

办公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4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28-6243060

电子邮箱:slhpj@hbqj.gov.cn

负责人姓名:刘志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