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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索 引 号:011396186/2020-105360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1日 16:13:34 来  源: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机构名称: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机构地址: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 电  话:0728-6955611 关 键 词:全市政务;市政府门户网站;数据管理;政务信息化;服务大厅;服务数据;公共资源;数字政府;互联网;工作 关 键 词:无

第一条  根据《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开发、运用、监督管理和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开发、运用、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指导和推进大数据开发、运用、监督管理工作。

(四)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及政务信息化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受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指导下级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依法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八)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取消和调整等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新创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4.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第四条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党务、人事等相关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政策调研工作。

(二)大数据管理科。组织起草大数据和政务公开相关规范文件,拟订大数据和政务公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大数据产业开发利用,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三)审批协调。组织起草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务服务。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受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指导下级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

(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组织起草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市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依法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公共资源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28-6955611

负责人:周先平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