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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江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清单序号28”整改情况的公示

江江智能助手

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一、反馈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将化工园区确认工作交市州政府,但有的市州又把园区审查责任推给县区,造成个别化工园区确认工作把关不严。

二、整改目标

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把关合规化工园区确认工作,确保已确认的合规化工园区符合文件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要求,督促相关合规化工园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隐患立行立改。

(二)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对合规化工园区开展隐患排查,并实施整改。

四、整改结果

(一)开展园区认定,落实整改措施。依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要求,202211月,市经信局组织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专家组、高新区、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代表,前往潜江经济开发区、江汉盐化工业园区开展化工园区认定专家初评工作,督促化工园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专家组和市直单位就园区设立、园区管理、园区规划、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公用工程、智慧平台七个方面,对两个化工园区的认定工作进行了专业化、系统化的指导,保障了园区认定工作的顺利推进。20231月,省经信厅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专家代表开展了全省化工园区认定现场审核工作,审核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座谈等方式,对潜江经济开发区、江汉盐化工业园区各项考核指标进行逐项审查针对不足之处提出问题清单。两园区依照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已向省经信厅进行了报备,对相关问题逐一建立了台账,进行整改“销号”,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正在等待省经信厅公示园区认定结果。通过本轮化工园区认定及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了我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入园项目核准或备案、化工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指导园区总体规划及选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监管,指导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建筑质量与施工管理、指导园区专项规划(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污水处理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总体规划衔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含消防)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组织发改、经信、环保、应急、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对化工园区开展隐患排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园区和相关企业分析问题形成原因、举一反三完成整改,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提升我市化工园区的规范管理水平。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316日—20233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经信局反映。

分管负责人:陈继红 电话:6275609

承办人: 汪康 电话:627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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