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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市科技局 来源: 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09:2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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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2018年8月,科技部印发《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着手在全国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型县(市)。根据指引的总体要求,国家创新型县市所要求的标准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把创新作为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的核心因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决定作用,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创新创业氛围良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高,能够对同类地区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的县(市)。

为配合做好国务院和科技部创新型县市相关工作,2019年8月,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开展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创新型县(市)创建工作。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科技创新综合指标持续保持直管市领先,并先后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推动做好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和积极争取跻身国家创新型县市行列,制订出台了本实施意见2020年3月,湖北省科技厅批复我市建设方案,同意将我市列入全省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

二、创新型县(市)建设主题和目标

国家、省创新型县(市)实行先批后建的管理方式,到2021年,通过验收正式授牌。因此出台《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意见》是指导创建期重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意见》认真遵循我市上报省厅的建设方案和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我市创新型县市的创建主题为“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旨在通过创新型县市创建,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层次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型县(市)建设基本原则

一是鼓励技术创新,突出企业主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以企业为核心整合各类要素资源,全面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二是转换新旧动能,立足产业发展。立足潜江市产业基础及未来发展方向,在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健全技术改造长效机制;围绕先进装备制造和光电子信息等产业,加快提升潜江产业技术创新能级,培育一批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重点企业向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发展。

三是全面开放合作,拓展创新资源。着力引进新兴产业和产业链高端环节企业,注重对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融合和创新。

四是促进双创升级,优化创新生态。全力建设潜江国家级高新区,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主阵地、策源地。大力推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夯实潜江创新驱动基础。

四、创新型县(市)建设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创新主体培育、产业发展创新、创新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七大工程”

一是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程。加快潜江高新区、潜江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推动高水平“双创”平台布局。

二是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主要是从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以行业龙头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的集聚,形成骨干企业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良性格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不断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广泛招引优质项目,实施全域、全线、全员抓“双招双引”工程;

三是实施“产业发展创新”工程。主要是聚力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培育四新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密集型企业等主体,不断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主体数量,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按照“控制总量、调优存量、绿色低碳、集约发展”的思路,加快实施以自动化、智能化、供应链管理为重点的产业提升行动;提升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着力推动“潜江虾-稻、潜半夏、潜江大豆、潜江蔬菜、潜江畜禽”五大优势产业协调发展;推进民生科技产业发展,大力推动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医疗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相关技术研究与应用,努力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工社会主要污染物排放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四是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引进培育创新人才队伍,强化本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型企业家,为创新型县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五是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和转化实施,强化知识产权保障作用。   

六是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工程。加快乡村振兴规划落地,深入实施“三乡工程”,构建乡村产业技术体系,推动科技更好支撑美丽乡村建设,构建科普与技术培训体系。

七是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建立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探索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形成创新工作强大合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资源要素市场化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提高行政审批和群众办事效率。

五、创新型县(市)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和整体联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创新研发,加快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创新资金投入体系。

三是规范考核督查。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和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四是营造环境氛围。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着力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和创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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