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繁體   |  登录  |   注册

热门搜索:

| | | |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解读

解读单位: 市经信局 来源: 市经信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4日 11:5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江江智能助手

为您阅读政策解读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解读

市经信局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在贯彻落实省政府61号文件精神基础上,充分借鉴周边地区政策措施,坚持“结合实际、人有我有、人有我优、财力可控”的原则和要求,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安全生产自动化改造、技改试点示范、“零增地”技改等13条“导向鲜明、务实管用”的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具体如下:

(一)政策导向更明。一是引导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从智能化示范、“机器换人”、智能化制造系统集成改造3个方面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化水平,分别按投资额的12%、15%、20%予以支持,最高奖补额可达到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二是引导企业集约节约用地,支持企业“零增地”技改,将原有生产性厂房由单层翻建为多层,按新增面积第二层100元/㎡,第三层及以上200元/㎡给予补贴;三是引导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跃升,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亩产英雄榜”企业技改项目,较一般技改项目支持标准提升至12%,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600万元;四是引导企业绿色化转型,结合我市化工企业数量多、贡献大、支撑力强等特点,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安全环保配套设施投入,对绿色化改造及安全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按投资额8%予以奖补,最高奖补100万元。

(二)奖补措施更实。一是支持企业提升综合实力,积极参与全省、全国竞争,在借鉴周边地区基础上,将经信、科技等相关部门“认定类”称号全部纳入支持范围,最高奖励200万元,最低奖励20万元,其中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奖补200万元。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上市(挂牌)企业给予400万元(境外市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150万元(新三板)和30万元(四板上市)的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湖北100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三是强化技改智力支持,提升科研能力,对“科技副总”和企业自聘副高以上科技人才指导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按交易额10%给予支持,最高10万元(其中50%支持“科技副总”或企业自聘副高科技人员);四是简化政策兑现流程,将《若干政策》第六条“支持技改试点示范”、第七条“支持企业技改做大做强”等政策纳入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专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免申即享”方式予以支持。

(三)突出绩效考核。加强各区、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力度,强化考核激励,对各区、镇、街道分档奖励,第一档3名,奖励10万元;第二档5名,奖励8万元;对完成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的地方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