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市、县服务业发展评估办法(修订)》(鄂服务〔2021〕3号)、《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2〕182号)等文件,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服务业发展推进市”,获得2025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52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安排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将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符合资金分配申报条件的江汉油田三瑞科技潜江有限公司2RGZN非常规天然气开发效果预测与评价项目、湖北征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潜江市生态龙虾城、湖北顺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汉平原智慧医药物流产业园项目、湖北潜网生态小龙虾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小龙虾交易市场提档升级(一期)项目、湖北捷阳物流有限公司湖北捷阳物流有限公司13号冷冻冷链库建设项目、湖北启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生态有机预制菜项目、潜江天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潜江天华农副产品电子上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等进行了确认,拟定《潜江市2025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计划方案》,并下达引导资金520万元,费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
如对此项资金拨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意见(电话:0728-6295871)。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附件:潜江市2025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计划表.xlsx
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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