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禁捕退捕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利用“三无”船舶及非法趸船、钓台和各类网具,从事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客货运输等违法活动,维护汉江潜江段正常禁渔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和沿江区镇处,按照自行整改、集中整治和清理打击3个工作步骤,以决战决胜的决心和勇气,全力以赴开展汉江潜江段“清江”行动,成效显著。
行动伊始,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部署,印发通告,要求违法设施业主在2020年8月12日前,自行将设置在汉江潜江段的“三无”船舶及非法趸船、钓台及各类渔具清理上岸并销毁,否则将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厉打击。通告的印发标志着“清江”行动的全面启动。
通告发布后,市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和沿江区镇处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宣传与政策解释工作力度。一是向沿江群众发放省级和市级禁捕相关通告3000余份,并在沿江设立禁捕警示牌;二是沿江区镇处工作专班对辖区内违法设施业主入户进行政策宣传、解释;三是通过潜江新闻网、潜江电视台、潜江日报等媒体对“清江”行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广播有音、网络有言,营造起强大的舆论氛围。
高密度宣传的同时,禁捕执法行动专班进一步加大执法强度,以重拳打击违禁捕捞行为促进业主自行清理销毁违法设施的速度。通告发布起至8月12日,执法人员分班巡查,确保24小时不间断执法,没收销毁网具190米、“三无”船舶2艘,行政处罚2人,对违法设施业主形成了极大震慑。
经过全方位的宣传引导与高强度的执法打击,汉江潜江段“清江”行动第一阶段取得较好工作成效。截至8月12日,沿江违法设施业主自行清理上岸、销毁“三无”船舶94艘。
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结束后,汉江潜江段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趁热打铁,迅速组织农业农村、公安、交通、水务等部门和沿江区镇处,如火如荼开展“清江”行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收缴“三无”船舶5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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