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芳谷酒业有限公司 酒品等量置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52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22日 09:38:1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2日 09:38:15 名  称: 潜江芳谷酒业有限公司 酒品等量置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22 09: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和环保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的要求,对潜江芳谷酒业有限公司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潜江芳谷酒业有限公司酒品等量置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根据潜江芳谷酒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潜江市竹根滩镇竹中街60号(租赁原湖北省潜江市四维氨基酸有限公司场地,另新征部分场地)新潜江芳谷酒业有限公司酒品等量置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年酿制2000吨基酒,勾兑3500吨调制酒。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天然气锅炉烟气和酿造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无组织臭气等。

(1)燃气锅炉废气

本项目采用 2t/h 燃气锅炉,锅炉平均每天工作 8 小时,年工作日 300天,燃气量为 2.688×105Nm3/a,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下册 2010),1Nm3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废气量约为 13.62Nm3,SO2 产生系数 4kg/万 Nm3(天然气中平均含硫量以 200mg/m3计),氮氧化物(以 NO2计)产生系数 18.71 kg/万 Nm3,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颗粒物产生系数 2.4 kg/万 Nm3,则烟气产生量约为 3.66×106Nm3/a, 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颗粒物 17.5 mg/Nm3、SO2 29.5mg/Nm3、NOx 137.4mg/Nm3, 产生量分别为颗粒物 0.064t/a,SO2 0.108 t/a、NOx 0.503t/a。废气经 15 米高烟囱排放,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 17.5 mg/Nm3、SO2 29.5mg/Nm3、NOx 137.4mg/Nm3,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 0.064t/a,SO2 0.108 t/a、NOx 0.503t/a。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锅炉房 200 米范围 内最高建筑物为四层高办公楼,高度为 12 米,因此本项目燃气锅炉烟气高度不低于 15 米。

(2)本项目产生无组织废气包括污水处理车间、酒糟临时堆场(在造车间内)、酿造车间。

污水处理站敞开构筑物较多,废水中有机物厌氧分解可产生 NH3、H2S 等恶臭气体,类比同类型同规模工程,本项目污水处理站 NH3、 H2S。酒糟临时堆场产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NH3、H2S、乙醇。酿造车间产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乙醇。

2、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废水、设备内壁车间冲洗废水、浸泡废水、蒸煮废水、蒸馏废水,根据类比同类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及建设单位提供数据,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混合后,废水产生量为 18880m3/a(62.93m3/d),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7340.9 mg/l、BOD 3881.1 mg/l、SS 1566.7mg/l、NH3-N 49.2mg/l,产生量分别为 COD 138.59t/a、BOD 73.27t/a、SS 29.58t/a、NH3-N 0.93t/a,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采取混凝池+调节池+UASB+A/O+二沉池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  280mg/L 、BOD 70mg/L、SS 100mg/L、NH3-N 25mg/L,排放量分别为 COD  5.286t/a  、BOD 1.32t/a 、SS 1.89t/a、NH3-N 0.472t/a。

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 -2011)表 2 间接排放标准。各污染物的治理效率分别为 COD 96.1%、BOD 98.2%、SS  91.6%、NH3-N  49.1%。本项目废水经罐车与送至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汉南河。

3、声环境

拟建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来自锅炉鼓风机、循环水泵以及物料运输和装卸等。噪声级在80-95dB(A)之间,类型主要是空气动力噪声和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加装隔声罩和修建隔声墙等消声、隔声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可认为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地下水环境

项目原料仓库、酿酒车间、污水处理装置地面等均设计采取全面且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厂区内可达到防腐防渗的目的,避免了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故在非事故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不明显。

5、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酿酒产生酒糟、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酒糟经收集后外卖做饲料;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排放量为0,既体现了资源化的原则,也尽量满足无害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各类有组织废水经采取相关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后。对周边大气环境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装置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汉南河。

综上所述,厂区落实本环评建议的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本建设项目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装置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 -2011)表 2 间接排放标准后由罐车运送至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来自车间的综合性噪声,如:电离心泵、空压机、锅炉鼓风机等,声源强度为 85-95dB(A)。主要噪音源为、风机、水泵等。噪音治理措施:

① 采用先进的工艺装备、采购时有限选用工作时产生噪声较低的设备。

② 空压机采用消音屏蔽装置和减震垫以降低空压机的噪声。

③ 对于压力机设备的噪音处理:主要将压力机布置到远离办公、生活区的位置,并在设备地基周围设置减震沟,以减少远距离的震感和噪音。

④ 对噪音较大的设备实行屏蔽隔离、减震等措施。

⑤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况,使其噪声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⑥ 加强厂区和车间周围绿化以吸收部分噪声。 上述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l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禁止通过任何途径向地下水排污,项目排水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清污分流制度,不得将雨水和污水混排。

严格按照防渗措施技术要求,对项目需做防渗的区域进行防渗。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类场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围挡和地基防渗措施。

④定期对厂界内地下水环境及厂区周边地下水环境的监测,发现污染问题及时寻找原因并积极治理。

5、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包括蒸馏产生的酒糟,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酒糟外售作饲料。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排放量为0,既体现了资源化的原则,也尽量满足无害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新建白酒项目属于限制类项目,本项目属于白酒整体迁建项目,不扩能,生产工艺不变,因此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相关要求。

2、项目选址与城市规划相符性

项目拟建地一部分为租赁原潜江市四维氨基酸有限公司场地为工业用地,一部分新征地为发展中的工业用地,潜江市规划局对本项目新征地出具红线图。因此,本项目符合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3、风险分析评价

(1)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为乙醇,生产过程中有重大危险源存在,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

(2)该工程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风险事故概率较小,但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3)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

4、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确定本项目大气中所需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0.108t/a、氮氧化物0.503t/a;废水所需总量指标为COD为0.95t/a、氨氮为0.1t/a、固体废物0t/a,本项目新增总量通过省环境交易中心购买获得。

5、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环评机构: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联系人: 胡工

电子信箱:zjhb6445349@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2.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

4.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具体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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