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18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913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20日 09:0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0日 09:05:00 名  称: 潜江市2018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2019-01-20 09:0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

2018年潜江市建有空气自动监测站两个(潜阳中路站和章华南路站)。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2018年10至12月,共进行有效监测91天,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百分率为72.5%,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18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44天,臭氧(O3)19天。

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一览表

月份

有效监测天数

空气质量达到不同级别天数(天)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十  月

31

1

25

3

2



十一月

29

6

12

8

2

1


十二月

31

3

19

6

1

2


降水状况

2018年10至12月,共降水25次,总降水量200.9mm。酸雨检出率为零,降水环境指标正常。

水环境

一、主要河流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水质类别及水质达标状况评价。

2018年第四季度,潜江市环境监测站按照水质监测技术规范对全市10条主要河流的13个断面(汉江、东荆河、总干渠设两个点),24个项目进行了监测。

河流评价项目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铅、锌、镉、氟化物、砷、硒、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六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汞共21项。

全市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状况良好,13个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Ⅰ-Ⅲ类的占76.9%,Ⅳ-劣Ⅴ类的占23.1%;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2.3%,超标断面为总干渠同心队,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

各条河流水体达标状况的具体情况如下:汉江、东荆河、田关河、西荆河、总干渠上游、兴隆河、东干渠、城南河、百里长渠、汉南河水质均达到所划定的水体功能标准;总干渠同心队水质低于所划定的水体功能标准。与上季度相比,田关河、西荆河、百里长渠水质明显好转;总干渠同心队、汉南河水质有所下降;其他河流水质状况无显著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田关河、西荆河、东干渠、百里长渠水质明显好转;总干渠同心队、城南河水质有所下降;其他河流水质状况基本一致。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类别

水体名称

测点名称

规划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

泽口


汉江

高石碑


东荆河

东荆大桥


东荆河

谢湾闸


田关河

后湖桥


西荆河

浩口水文站


总干渠

丫角桥


总干渠

同心队

氨氮、总磷

兴隆河

蚌湖闸

断流


东干渠

高场闸


城南河

园林青广场


百里长渠

沙岭桥


汉南河

三江桥


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9年10月,市环境监测站对汉江泽口水厂水源地和汉江红旗码头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共62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全部项目和表3优选特定项目33项)。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水源地水质达标。

功能区噪声

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所划定的功能区标准。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功能区

昼间

夜间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居民、文教区

52.1

55

40.3

45

工业区

58.1

65

49.5

55

混合区

56.3

60

44.3

50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

69.1

70

49.5

55

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废气

2018年10至12月全市废气排放总量为157568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占92%,生产工艺废气占8%;废气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47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682吨。

工业废气排放主要行业为电力、石油加工以及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地区为张金镇、经济开发区,约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90%。

废水

2018年10至12月,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06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13万吨,占废水排放量的29.5%;生活污水749万吨,占废水排放量的70.5%。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废水中排放量分别为244.5吨和17.2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1364吨和181吨。

固体废物

2018年10至12月,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6.4万吨,综合利用率100%。

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中,粉煤灰、炉渣、化工废渣产生量合计5.9万吨,占产生总量的92%。

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控制

2018年10至12月,市环保局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督促市内规模化养殖场完成“一场一策”治理,关闭了田关种猪场、王圣加猪场。二是开展全市主要内河的54个跨界点位水质监测,数据作为各区镇处跨市界水质考核的依据;加强东荆河、通顺河潜江段、总干渠等3条重点河流水环境定期巡查,实时微信通报水质监测数据,及时处理可能影响水质的问题,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护,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根据省厅通报,1-12月份,我市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3个省控跨界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汉江泽口、汉江红旗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完成了东荆河潜江大桥水质自动站站房验收,完成了积玉口荷花村水质自动监测站房建设及设备招标,并将该水质监测断面上报为国家考核及省跨界考核断面。四是完成了《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工作自查,满分上报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五是委托省环科院完成《潜江市全域水环境治理规划》初稿编制。六是启动了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考核工作,启动了2019年全市水污染防治计划及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编制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报市政府印发了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落实,开展扬尘管控、禁鞭、秸秆禁烧等面源污染防控;二是两次迎接省第三方大气督查组来我市现场巡查大气污染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组织各区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开展了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四是进行了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会审核算,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五是组织10余家企业参与了全省的排污权交易;六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了潜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月25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通过采取加频洒水、渣土停运、工地停工、企业减排、交通疏导等措施,有效减轻和缓解了重污染天气的影响。七是督促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八是完成了潜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自查报告。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按期完成,共涉及245个检测点位的采样、流转及样品制备和检测工作,同时对245个点位实施全省一张图的管理。截至目前,根据省厅下发的“通报”,我市涉及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我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按期完成,共涉及55个检测点位的采样、流转及样品制备和检测工作,根据省厅下发的“通报”,我市涉及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启动全市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详查信息采集工作,并按省厅要求完成相关企业的数据录入,后期将根据省厅的要求开展后期的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四是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我市“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五是开展了全市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后期将对涉及区域组织开展土地权属排查;辐射环境监管方面,督促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完善国家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相关信息(个人剂量档案),上报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现场检查记录,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完成了1家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对2家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出延续换证。

环境信访

2018年10至12月,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106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投诉55件,立案28件,办结率100%;12345市长热线投诉51件,办结率 100%。

环境监测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第四季度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共获得各类手工监测数据3180个。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