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上报本地(单位)年度团员发展计划
认真填写《团员发展计划表》并及时报送至上级团组织,配合做好学校共青团组织隶属关系调整理顺工作,按要求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团员发展工作会议。
2.抓好本地(单位)团员发展工作
对照上级团组织下发的年度团员发展计划,研究制定本地(单位)团员发展具体工作方案,严格团员发展程序,规范团员发展台账,抓好团员发展工作。
3.加盖钢印、缴纳团费
对新发展的每名团员进行认真审核,将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和《团员发展写实簿》报送至团市委,由团市委在团员证上加盖钢印。同时,按标准向团市委缴纳团费。
4.加强基础团务工作
切实抓好团员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好团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做好团务用品管理、团员档案规范、团籍接转等工作,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
5.总结年度团员发展工作
对年度团员发展工作进行总结自查,于11月底向团市委报送年度团员发展计划落实情况和本地《新发展团员花名册》。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团员发展计划,需将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一并交回上级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