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农办《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提供相关资料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迅速动员,成立专班。2022-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区、镇、规建管办,各街道城建办负责属地内开展自查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于每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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