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服装加工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服装加工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区镇街道办事、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服装加工企业专项安全检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服装加工企业专项安全检查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坚决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市经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加强对服装企业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地各部门要迅速安排,扎实推进服装加工企业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屡禁不止、死灰复燃;对证照不全和没有独立厂房场地的服装加工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

    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针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将非法违法行为、违法企业(单位)、责任单位和人员及其接受行政处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等情况全部记录在案。二是落实跟踪督办制度,确保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整治到位,建立完善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三是认真总结好专项行动工作和经验做法。成立专项复查小组,不间断抽查已查封、已整治的单位,持续跟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严防服装企业安全隐患再反弹,全面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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