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口管理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潜江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管理区决定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联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管理区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腐败问题。重点查处管理区工作人员以及低保经办人员和办事处工作人员、生产队干部,特别是民政工作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区、处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生产队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作风问题。以办事处和生产队民政工作为重点,认真整改工作中作风漂浮,对上级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不研究、不布置、不落实、不上报的问题;对待工作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工作避重就轻、消极应付,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对待群众诉求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通而不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不回复的问题;对各级巡视巡查、审计、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大数据比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15日前)
管理区制定印发《总口管理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各单位自查情况于6月15日前报民政办。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8年8月31日前)
全面开展前期整改问题“回头看”、年度核对核查、公开公示等各项治理活动。
1、组织整改问题“回头看”。对2015年以来在“群体保”清理、大数据监督检查、巡查巡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
2、开展年度核查。按照《管理区2018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复核实施方案》开展年度核查,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
3、全面落实公示公开。区、处两级要设立固定公示栏,按照规定格式对农村低保对象长年公示,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规范管理阶段(2018年9月—2020年12月底)
1、落实工作措施。配合纪委运用大数据比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年中开展一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集中核对核查;结合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兜底专项行动,每年开展两次低保对象数据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信息比对;每年下半年对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及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结合申请受理情况,集中开展一次核查核对,重点查纠“漏保”等问题。
2、完善投诉和追责制度。区、处两级统一设立公示举报咨询电话,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登记等制度,按照信访管理规定调查核实。对发现的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照鄂民政发[2016]22号规定,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移交。
3、加强检查督办。管理区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内容,适时组织专班开展检查督办。同时,各办事处要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定期向管理区报送典型案例和遇到的问题。管理区将适时开展调研或召开座谈会,根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出台完善农村低保的相关政策措施。
4、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市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手册》,进一步完善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和评估标准,明确财产认定标准,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到逢进必核、逢查必核。全面推进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改革,明确市民政部门监管和管理区审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管理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行动自觉,办事处要积极向党委报告,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纪检书记参与、分管领导和民政办主任负责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对市长热线转办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落实,全面整改销号。对于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违规案件,开展专案督办,跟踪查处。要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和“骗保”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本地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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