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深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
二、文件出台目的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目的在于不断拓展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收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提升涉黑涉恶线索的处置效率,对问题线索早发现、早查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线索范围及分工。对发现的市场主体和其他组织、个人涉嫌黑恶行为的违法犯罪线索,由市场监管部门扫黑办负责线索归集研判、审核移送、检查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本业务范围的线索收集、初审报送、依法处理等工作;基层所负责辖区线索收集、初审报送等工作。
二是明确收集渠道和类型。对在履职责过程中,通过5种途径发现的涉嫌犯罪的10种线索类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明确了排查移送工作流程。对列为向相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应在5个工作日内整理相关材料,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限,填写《移送书》,办理移送手续,并向相关机构书面报送线索汇总资料,接受其专项检查。
四是明确了责任主体及纪律。市场监管部门扫黑办、相关业务机构及基层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线索排查移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具体承办人是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及与执行公务无关人员泄露线索信息。
解 读 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明星
原文地址:http://jyh.hubei.gov.cn/pub/qj/xxgk/xxgkml/szfbmxxgkml/sscjgj/zcjzcjd/201904/t20190423_2242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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