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925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实施《湖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为生态湖北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概况
我市于2021年12月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
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的政策性关闭矿山)共40个,总面积1,402,572.64㎡。其中:已恢复治理图斑31个,治理总面积1,233,593.31㎡;损毁尚未治理图斑9个,合计165655.79㎡(16.5公顷)。
未治理图斑主要存在的生态问题是土地损毁(含挖损、压占、塌陷土地)和植被破坏,其中:土地损毁图斑5个;植被破坏图斑4个;未治理图斑主要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是扬尘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涉及9个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我市拟在2023年完成修复7.8公顷;2024年完成修复4.3公顷;2025年完成修复4.4公顷;拟采用工程辅助再生等方式进行修复。
二、修复目标及成效
(一)总体目标
把因矿产资源开采而破坏的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依据矿山周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重要性、人居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条件、矿山生态问题及其危害程度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的理念,依靠自然恢复能力,结合必要的人工修复措施,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消除地质安全隐患,改善水土环境,有效恢复生态功能,使因采矿活动而破坏的区域地质环境达到稳定、损毁土地得到复垦利用、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或改善。
(二)恢复成效
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宜实现:安全稳定,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恢复治理的矿场均为露天矿场,主要达成以下成效:
1、改善我市辖区范围内废弃露天开采矿山造成的地貌景观破坏问题;
2、改善和修复治理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减少废弃矿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的绿地面积,美化矿区及周边环境;
4、根据矿山所处的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的技术经济条件,按“整体生态功能恢复”和“景观相似性”原则,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藤植藤、宜景建景、注重成效,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恢复治理措施,恢复矿区整体生态功能。
三、实施路径及工作部署
(一)实施路径
根据鄂自然资函〔2022〕925号文,本次9个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拟采用工程辅助类路径实施修复治理。优先按照《湖北省省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谋划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奖补项目;或建立本级项目库,按照本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照因地制宜,制定本级矿山生态修复方案。
(二)工作部署
本市未治理图斑主要存在的生态问题是土地损毁和植被破坏,其中:土地损毁图斑5个,植被破坏图斑4个。根据图斑位置及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各年度矿山修复治理工作部署如下(详见附表1):
1、2023年度修复矿山目标
计划于2023年修复熊口农场红砖厂,熊口农场红砖厂位于湖北省潜江市熊口镇东大垸办事处,该矿山共涉及5个图斑,其中土地损毁图斑4个,植被破坏图斑1个,共78288.06平方米(7.83公顷)。
该矿山已于2022年申报省级项目奖补,计划于2023年开展并完成生态修复工作,拟采用工程辅助再生的方式修复治理。
2、2024年度修复矿山目标
计划于2024年修复总口农场砖瓦厂,该矿山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总口街道三组,涉及1个损毁图斑,图斑损毁类型为植被破坏,共43698.9平方米(4.37公顷)。
该矿山拟计划于2023年申报省级项目奖补,计划于2024年开展并完成生态修复工作,拟采用工程辅助再生的方式修复治理。
3、2025年度修复矿山目标
计划于2025年修复运粮湖农场砖瓦厂、总口农场关口砖瓦厂、后湖农场第二砖瓦厂等3处矿山。
运粮湖农场砖瓦厂位于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新场办事处,涉及1个损毁图斑,图斑损毁类型为植被破坏,共9222.12平方米(0.92公顷)。
总口农场关口砖瓦厂位于潜江市总口农场管理区关口办事处,涉及1个损毁图斑,图斑损毁类型为土地损毁(含挖损、占压、塌陷土地),共26954.46平方米(2.7公顷)。
后湖农场第二砖瓦厂位于潜江市后湖农场管理区关庙办事处,涉及1个损毁图斑,图斑损毁类型为植被破坏,共7492.25平方米(0.74公顷)。
这3处矿山拟计划于2024年申报省级项目奖补,计划于2025年开展并完成生态修复工作,拟采用工程辅助再生的方式修复治理。
四、保障措施及责任落实
1、组织管理
按照“属地负责、分级治理”原则,分任务分年度实施本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相关部门职能责任。
成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工作规则,开展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各方共建责任,地方政府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层层落实到位。
2、机制保障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由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方案设计,科学制定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有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督促各地方政府项目的实施。
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组织管理、资金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检验与责任追究制等“五制”。健全项目质量体系,落实项目建设质量主体责任。
建立项目监管机制,严格按照省综合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专项管理办法执行,落实资金绩效评价制、进度拨款制、项目决算制、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制,严把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关口。不定期开展质量、安全、进度检查督办,确保项目实施效益。
3、责任保障
加强工程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确保项目实施效益。制定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审计、监察部门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严控安全、质量和廉政风险。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表1:年度修复目标表(2023-2025 年)
2023年修复目标 | ||||||
矿山名称 | 矿山地点 | 图斑号 | 图斑面积 (平方米) | 主要生态问题 | 修复方式 | |
熊口农场红砖厂 | 潜江市熊口管理区东大垸办事处 | C4290052009117120043837001 | 19387.67 | 植被破坏 | 辅助再生 | |
C4290052009117120043837002 | 2855.77 | 土地损毁(含挖损、占压、塌陷土地) | 辅助再生 | |||
C4290052009117120043837003 | 16111.82 | 土地损毁(含挖损、占压、塌陷土地) | 辅助再生 | |||
C4290052009117120043837004 | 22816.27 | 土地损毁(含挖损、占压、塌陷土地) | 辅助再生 | |||
C4290052009117120043837005 | 17116.53 | 土地损毁(含挖损、占压、塌陷土地) | 辅助再生 | |||
面积小计 | 78288.06平方米(7.8公顷) | |||||
2024年修复目标 | ||||||
矿山名称 | 矿山地点 | 图斑号 | 图斑面积 (平方米) | 主要生态问题 | 修复方式 | |
总口农场砖瓦厂 |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总口街道三组 | C4290052009117120043839002 | 43698.9 | 植被破坏 | 辅助再生 | |
面积小计 | 43698.9平方米(4.3公顷) | |||||
2025年修复目标 | ||||||
矿山名称 | 矿山地点 | 图斑号 | 图斑面积 (平方米) | 主要生态问题 | 修复方式 | |
运粮湖农场砖瓦厂 | 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新场办事处 | C4290052009117120043833001 | 9222.12 | 植被破坏 | 辅助再生 | |
总口农场关口砖瓦厂 |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关口办事处 | C4290052009117120043842001 | 26954.46 | 土地损毁(含挖损、占压、塌陷土地) | 辅助再生 | |
后湖农场第二砖瓦厂 |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关庙办事处 | C4290052009117120043845001 | 7492.25 | 植被破坏 | 辅助再生 | |
面积小计 | 43668.83平方米(4.4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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