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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21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市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其中整改任务清单16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潜江市湖泊水质不容乐观。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湖泊水质检测数据显示,2017年潜江市16个湖泊(不含长湖)中,马昌湖水质可达到Ⅲ类,返湾湖、借粮湖水质为Ⅳ类,郑家湖等9个湖泊水质为Ⅴ类,黑毛潭等4个湖泊水质劣于Ⅴ类。湖泊修复治理工作滞后,除返湾湖在生态修复过程中,湖泊保护面积由8000亩增加到了20000亩外,其他湖泊保护修复治理还处论证阶段。
二、整改目标
加强湖泊日常保护与管理,逐步恢复湖泊生态,逐步实施退田还湖。
三、整改措施
1、冯家湖还湖区内禁止投肥、投粪养殖,调整养殖模式,全面实施渔业生态养殖,促进湖泊水域水质改善,达到V类水质标准。
2、开展河湖巡查,进行环境污染整治。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湖泊管理,还湖区内禁止投肥、投粪养殖,全面实施渔业生态养殖,促进湖泊水域水质改善,达到V类水质标准。
2、冯家湖退垸还湖后,积极开展河湖巡查,开展涉湖乱象治理和湖泊生态环境修复,冯家湖湖泊水质得到良好改善。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金晓春 电话:18672687107
潜江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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