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潜政办发[2007]82号)
潜政办发[2007]82号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07〕1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八日
关于做好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当前,全省多数地方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亩蛾超过防治指标,少数地方已成暴发趋势;水稻稻曲病、稻瘟病和纹枯病等也有暴发趋势。为了切实做好水稻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我省中稻正处于孕穗盛末期,是中稻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中稻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一旦错过了防治最佳期,可能造成毁灭性的灾害,直接影响到今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各地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以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曲病、稻瘟病、纹枯病等“两虫三病”为重点的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大事来抓。洪涝灾害较重的地区,要坚持一手抓抗洪救灾、一手抓病虫害防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田间地头,检查督办。要及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技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狠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
各地要组织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平台,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及时播报水稻病虫害的发生趋势和科学的防治方法,广泛宣传高毒农药禁销禁用的政策法规、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及使用技术。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扩大植保小报、农技小报和病虫防治明白纸通知单的印发范围,及时送到农民手中。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广泛张贴。
三、加强测报,及时发布信息
各地要建立健全测报网络,准确、及时发布病虫害信息。规范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以水稻重大病虫测报和防治为重点,在46个粮食主产县(市)共建立100个水稻病虫害综合测报点,做到有专人测报,有报告制度。要结合“以钱养事”,每个乡镇确定1?2名植保员,每个村聘请一名查虫员。要坚持抓好灯光诱测、系统调查和大田普查三项基础工作,每日检查灯下虫情,定期开展系统调查,适时进行大田普查,特别是对于稻纵卷叶螟,要做到三天一次赶蛾查卵,准确预报防治最佳期,指导农民及时施药防治。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不同病虫害发生特点和防治工作的要求,坚持搞好病虫害信息发布。
四、突出重点,打好关键战役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住防治最佳期,打好关键防治战役。对于虫害,要坚持以“控”为主,及时施药,压低基数,严防中、后期虫害暴发。对于病害,要坚持以“防”为主,在中稻破口抽穗前5天左右全面打好保护药,严防病害流行。要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长持效和兼治效果好的药剂,严格按照防治技术要点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配方,做到一次施药兼治多种病虫。同时要切实抓好安全用药,严防人畜中毒事故发生。
五、推行机防,提高防治效率
要充分发挥水稻病虫害机械化防治的作用。要将省里统一配发的2.4万台机动喷雾器和市、县补贴购置的机动喷雾器,集中组建机防队。市县要继续加大机防资金投入,不断扩大机防面积。农业部门要大力开展机手培训,提高技术水平,跟踪做好技术指导,组织好跨区作业,鼓励互助服务。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机手立卡建档,向农民公布,让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防治效果。要科学调度机防队对病虫危害严重的地方开展应急统防统治。
六、加强监管,确保农药质量
要确保水稻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质量。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药和制假售假行为。全面清理、封存、收缴、销毁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结合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突击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加强对农药有效成份的检测,发现含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成份的产品和含有菊酯类农药成份的水稻杀虫剂,全部收缴销毁。要开展明查暗访,设立举报投诉热线,广泛收集重大案件线索,突出查处影响用药安全、降低防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同时,要做到“疏堵结合”,大力推广使用省农业部门公告主推的农药产品。要协调厂商,保证货源,确保对口农药市场供应和药价稳定。
七、加强督查,严明工作纪律
各地要成立病虫害防治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主要做好“七查”:查领导到位工作情况;查田间虫情、病情;查防治技术应用;查农户用药状况;查农药市场情况;查机防组织动作;查防控目标落实,重点检查是否发生连片穿顶倒伏20亩以上的虫灾。要按照省政府与各地签订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责任状的要求,严明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纪律。对因行动迟缓、组织防控不力,未完成省政府制定的五大防控目标,造成重大损失的地方,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纪依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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