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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潜江市“323”攻坚行动 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潜江市“323”攻坚行动

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潜政办发〔202111号)精神,现将《潜江市“323”攻坚行动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629   

   

潜江市“323”攻坚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


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以下简称“323”健康问题),推进“323”攻坚行动,根据《健康湖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323”攻坚行动任务清单和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健领20212)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21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以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实施早诊早治、构建医防协同体系为重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防治结合、医防融合、资源整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系统联动、群防群控,落实防筛管治研任务,构建综合防控体系,探索推进综合防控机制,着力打造健康湖北行动“潜江样板”。

二、加强疾病预防

1.加强健康知识传播。组织各防治中心制作健康科普宣传作品,健全专家库、资源库和传播机制,加强“323”攻坚行动宣传,定期开展“健康进万家”科普专题直播活动,组织名医走基层活动。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发挥重点人群作用。将“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高干部健康素养水平”纳入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和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市委文明办)。将干部健康素养水平纳入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市委组织部)。实施健康校园行动,提高学生和幼儿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健康副校长”。开展近视防控宣教进校园,倡导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健康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水土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调查,加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因子监测,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市生态环境局)。推广“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减盐进商超活动,倡导“915”(就要5)减盐理念(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开展公筷公勺、“光盘行动”等文明餐桌行动。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纳入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市委文明办)。每季度公布城市出厂水水质检测结果,对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实施达标改造(市住建局)。推行规模水厂“公众开放日”制度,加快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建设(市水利和湖泊局)。开展爱国卫生“五进”活动,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市卫生健康委)

4.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编制实施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社会组织等规划,选择部分区(镇、街道)开展体教融合试点。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低开放政策。办好“百千万”系列赛事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区镇街道)

5.加大控烟工作力度。强化烟草广告导向监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重点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烟草广告监测(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家庭、无烟学校建设活动,指导戒烟门诊提供规范化戒烟干预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发挥卷烟消费税对控烟的政策导向作用(市税务局)

6.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开展全市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调查,加强12320卫生服务热线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

三、加强疾病筛查

7.强化疾病筛查措施。组织各防治中心研究制定疾病筛查指南,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筛查质量和数据利用水平。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财政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基本摸清我市重点健康问题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8.落实疾病筛查项目。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根据省部署逐步将慢阻肺患者管理纳入基本公卫项目。将肿瘤登记逐步推广到二级及以上医院,死因监测实现全覆盖。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早诊早治早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9.做好产前筛查工作。落实出生缺陷防治一、二、三级预防措施,加大产前筛查工作力度,提高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可及性,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市卫生健康委)

10.加强学生常见病监测。落实国家关于学生视力防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建立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制度,加快建设公益性视力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加强监测干预,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较上年度至少下降0.5个百分点(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1.加强心理健康干预。依托现有心理服务平台,开展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学生、信访人员、服刑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干预服务,开展一般人群心理健康科普讲座。持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各区镇街道)

四、加强健康管理

12.完善健康管理体系。对筛查发现的患者,要完善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组织各防治中心制定完善健康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各医共体实施。加强医共体建设,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病长期照护等纳入医共体规划,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制定“323”攻坚行动中医药防治工作方案,规范治未病科设置,推广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案。组建以市级防治中心专家和各医共体牵头医院专业医师为支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负责,护士、公卫医生、乡村医生等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市卫生健康委)

13.规范疾病健康管理。针对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两类基础疾病,推进实施《潜江市“医卫融合”慢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建立防治中心指导,各医共体协同、联动的服务体系和整合、系统的服务模式,加强对已管理患者的跟踪随访指导服务,完善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4.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发挥“网格化”“业委会”和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健康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医务人员进社区活动,引导居民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增强患者规范用药依从性和科学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镇街道)

五、提高治疗水平

15.加强学科专科建设。将攻坚行动所涉专业纳入区域医疗中心、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大力推进各病种专科联盟建设,高标准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落实市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推行重点病种诊疗规范,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十大改进目标任务(市卫生健康委)

16.不断提升治疗效果。组织各防治中心对高危患者进行风险评估,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推进心血管疾病防控“全省模式”样板建设,发布潜江市胸痛中心地图,努力缩短急性心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行省级制定的肺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诊疗规范。(市卫生健康委)

17.做好大病治疗保障。针对攻坚行动涉及重大疾病,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险等制度间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办、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科学研究

18.加大科研攻关力度。把“研”和“防、筛、管、治”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将攻坚行动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开展致病因素、发病机理、预防干预、诊疗康复、医疗器械和创新药物等研究,推进医疗、科研、产业进步(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19.努力提升学术地位。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积极寻求省内顶尖学术机构支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优化攻坚行动技术方案,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升我市学术专业话语权,积极探索潜江路径、潜江经验(市卫生健康委)

七、加强支撑保障

20.加快防控体系建设。迅速组建管理办公室和各类防治中心。利用“互联网+”手段,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加快建设健康大数据中心,推进电子健康卡()应用,在心血管疾病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信息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委)

21.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制定和完善我市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将攻坚行动任务纳入地方公卫项目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予以保障,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基金“总额预付、加强监管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重大疾病防治公益事业渠道(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地要将攻坚行动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加大投入力度(各区镇街道)

22.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应明确相应机构承担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公共卫生等职责(各区镇街道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职责开展工作)。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作用,组织、指导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

23.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健全健康潜江建设相关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纳入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细化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要建立监测评估、情况通报、信息交流、部门述职等制度,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实施(各区镇街道、健康潜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潜江市323”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完成时限

1

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传播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

2021

2

组织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加强全人群健康知识普及,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形成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市卫生健康委

健康进万家活动各成员单位、市科协

持续推进

3

将干部健康素养水平纳入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委

2021

4

发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学生、干部、职工健康素养。

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持续推进

5

深入实施健康校园行动,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健康知识和行为教育,提高学生和幼儿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设立“健康副校长”。

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6

发挥“网格化”“业委会”和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卫生健康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区镇街道

持续推进

7

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促进健康环境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1

8

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保障工作,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推行减盐、减油、减糖,倡导合理膳食。

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持续推进

9

加强群众运动与健身设施建设,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市文化和旅游局


持续推进

10

继续加强控烟行动工作,提高控烟成效。

市卫生健康委

各区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11

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促进心理健康。

市卫生健康委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

持续推进

12

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加大中医药干预力度。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13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转变。

市卫生健康委

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14

针对“323”健康问题,加大筛查和干预力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疾病筛查力度,加大财政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区镇街道

持续推进

15

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财政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镇街道

持续推进

16

基本摸清我市重点健康问题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逐步开展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

各区镇街道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17

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

持续推进

18

根据省级部署,逐步将慢阻肺患者管理纳入基本公卫项目。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持续推进

19

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早诊早治早干预。

市卫生健康委

市妇联

持续推进

20

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产前筛查覆盖率。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21

建立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制度。推动建设公益性视力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预警、评估和干预工作。

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22

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

持续推进

23

加强筛查数据信息利用,科学开展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

市卫生健康委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持续推进

24

针对筛查发现的患者,建立完善健康档案,按照省级制定的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进行健康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25

按照省级防治中心制定完善的健康管理技术规范,组织各医共体具体实施。

市卫生健康委


2021

26

加强医共体建设,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性病长期照护等纳入医共体规划,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推动疾控中心与各医共体协同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

持续推进

27

组建以市级防治中心专家和各医共体牵头医院专业医师为支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负责,护士、公卫医生、乡村医生等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患者提供包括健康状况咨询、生活方式干预、治疗方案制定、日常用药指导、住院医疗服务和后续康复等在内的“全流程、闭环式”健康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28

完善城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29

引导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增强患者规范用药依从性和科学性。

各区镇街道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30

对筛查发现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问题,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健全视力健康管理队伍,加强监测干预,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强化政府职责,开展近视防控评议考核。

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31

发挥各专病防治中心和专科专病联盟作用,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强重大疾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32

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33

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险等制度间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银保监办

持续推进

34

推进分级诊疗,促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

持续推进

35

统筹实施攻坚行动,负责组织实施、监测等相关工作,健全监测评估、专家咨询、部门联系点、工作述职等制度。

健康潜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健康潜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36

建立“323”健康问题专项行动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测工作,并依托专病管理办公室、防治中心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


2021

37

依托市疾控中心专病管理办公室,整合学会协会和专科联盟组建各类防治中心。建立专病管理办公室和防治中心工作衔接联动、人员交流互派、信息互通共享的工作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38

进一步强化卫健部门、疾控机构、防治中心、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促进医防融合。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39

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建设,为攻坚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022

40

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管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41

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的有效衔接。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42

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投向“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43

利用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高危患者筛查扩面和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44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重大疾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持续推进

45

加快建设健康大数据中心,推进电子健康卡()应用,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持续推进

46

利用“互联网+”手段,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实现镇检查、市诊断。

市卫生健康委


2021

47

发展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在线咨询、病情随访、慢病管理等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利用可穿戴智能设备获取患者生命体征数据,实施实时健康监测与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改委

持续推进

48

将“323”健康问题纳入科技发展规划,根据省级部署,逐步推进致病因素、发病机制、预防干预、诊疗康复、医疗器械、新型疫苗和创新药物的应用。

市科技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49

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50

将攻坚行动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2021

51

将攻坚行动主要指标纳入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

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改委

2021

52

将攻坚行动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委

2021

53

落实投入政策,保障攻坚行动实施。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54

研究制定糖尿病、高血压用药保障、重大疾病筛查、救治保障和门诊用药保障等政策。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55

加强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持续推进

56

组织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

市卫生健康委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持续推进

57

发挥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将攻坚行动目标与基层爱国卫生运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相结合,纳入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内容,加大推进力度。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持续推进

58

各区镇街道要明确相应机构承担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公共卫生等职责。

各区镇街道、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021

59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作用,组织、指导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

市科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

持续推进

60

建立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行动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

各区镇街道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61

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各区镇街道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江市健康潜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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