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323”攻坚行动
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潜政办发〔2021〕11号)精神,现将《潜江市“323”攻坚行动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9日
潜江市“323”攻坚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
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以下简称“323”健康问题),推进“323”攻坚行动,根据《健康湖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323”攻坚行动任务清单和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健领〔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21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以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实施早诊早治、构建医防协同体系为重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防治结合、医防融合、资源整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系统联动、群防群控,落实防筛管治研任务,构建综合防控体系,探索推进综合防控机制,着力打造健康湖北行动“潜江样板”。
二、加强疾病预防
1.加强健康知识传播。组织各防治中心制作健康科普宣传作品,健全专家库、资源库和传播机制,加强“323”攻坚行动宣传,定期开展“健康进万家”科普专题直播活动,组织名医走基层活动。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发挥重点人群作用。将“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高干部健康素养水平”纳入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和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市委文明办)。将干部健康素养水平纳入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市委组织部)。实施健康校园行动,提高学生和幼儿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健康副校长”。开展近视防控宣教进校园,倡导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健康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水土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调查,加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因子监测,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市生态环境局)。推广“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减盐进商超活动,倡导“915”(就要5克)减盐理念(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开展公筷公勺、“光盘行动”等文明餐桌行动。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纳入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市委文明办)。每季度公布城市出厂水水质检测结果,对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实施达标改造(市住建局)。推行规模水厂“公众开放日”制度,加快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建设(市水利和湖泊局)。开展爱国卫生“五进”活动,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市卫生健康委)。
4.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编制实施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社会组织等规划,选择部分区(镇、街道)开展体教融合试点。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低开放政策。办好“百千万”系列赛事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区镇街道)。
5.加大控烟工作力度。强化烟草广告导向监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重点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烟草广告监测(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家庭、无烟学校建设活动,指导戒烟门诊提供规范化戒烟干预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发挥卷烟消费税对控烟的政策导向作用(市税务局)。
6.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开展全市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调查,加强12320卫生服务热线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
三、加强疾病筛查
7.强化疾病筛查措施。组织各防治中心研究制定疾病筛查指南,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筛查质量和数据利用水平。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财政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基本摸清我市重点健康问题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8.落实疾病筛查项目。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根据省部署逐步将慢阻肺患者管理纳入基本公卫项目。将肿瘤登记逐步推广到二级及以上医院,死因监测实现全覆盖。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早诊早治早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9.做好产前筛查工作。落实出生缺陷防治一、二、三级预防措施,加大产前筛查工作力度,提高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可及性,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市卫生健康委)。
10.加强学生常见病监测。落实国家关于学生视力防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建立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制度,加快建设公益性视力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加强监测干预,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较上年度至少下降0.5个百分点(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1.加强心理健康干预。依托现有心理服务平台,开展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学生、信访人员、服刑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干预服务,开展一般人群心理健康科普讲座。持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各区镇街道)。
四、加强健康管理
12.完善健康管理体系。对筛查发现的患者,要完善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组织各防治中心制定完善健康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各医共体实施。加强医共体建设,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病长期照护等纳入医共体规划,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制定“323”攻坚行动中医药防治工作方案,规范治未病科设置,推广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案。组建以市级防治中心专家和各医共体牵头医院专业医师为支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负责,护士、公卫医生、乡村医生等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市卫生健康委)。
13.规范疾病健康管理。针对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两类基础疾病,推进实施《潜江市“医卫融合”慢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建立防治中心指导,各医共体协同、联动的服务体系和整合、系统的服务模式,加强对已管理患者的跟踪随访指导服务,完善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4.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发挥“网格化”“业委会”和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健康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医务人员进社区活动,引导居民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增强患者规范用药依从性和科学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镇街道)。
五、提高治疗水平
15.加强学科专科建设。将攻坚行动所涉专业纳入区域医疗中心、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大力推进各病种专科联盟建设,高标准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落实市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推行重点病种诊疗规范,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十大改进目标任务(市卫生健康委)。
16.不断提升治疗效果。组织各防治中心对高危患者进行风险评估,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推进心血管疾病防控“全省模式”样板建设,发布潜江市胸痛中心地图,努力缩短急性心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行省级制定的肺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诊疗规范。(市卫生健康委)。
17.做好大病治疗保障。针对攻坚行动涉及重大疾病,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险等制度间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办、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科学研究
18.加大科研攻关力度。把“研”和“防、筛、管、治”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将攻坚行动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开展致病因素、发病机理、预防干预、诊疗康复、医疗器械和创新药物等研究,推进医疗、科研、产业进步(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19.努力提升学术地位。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积极寻求省内顶尖学术机构支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优化攻坚行动技术方案,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升我市学术专业话语权,积极探索潜江路径、潜江经验(市卫生健康委)。
七、加强支撑保障
20.加快防控体系建设。迅速组建管理办公室和各类防治中心。利用“互联网+”手段,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加快建设健康大数据中心,推进电子健康卡(码)应用,在心血管疾病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信息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委)。
21.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制定和完善我市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将攻坚行动任务纳入地方公卫项目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予以保障,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基金“总额预付、加强监管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重大疾病防治公益事业渠道(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地要将攻坚行动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加大投入力度(各区镇街道)。
22.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应明确相应机构承担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公共卫生等职责(各区镇街道、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职责开展工作)。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作用,组织、指导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
23.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健全健康潜江建设相关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纳入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细化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要建立监测评估、情况通报、信息交流、部门述职等制度,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实施(各区镇街道、健康潜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序号 | 重 点 任 务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传播机制。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 | 2021年 |
2 | 组织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加强全人群健康知识普及,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形成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 市卫生健康委 | 健康进万家活动各成员单位、市科协 | 持续推进 |
3 | 将干部健康素养水平纳入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 | 市委组织部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 |
4 | 发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学生、干部、职工健康素养。 | 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持续推进 | |
5 | 深入实施健康校园行动,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健康知识和行为教育,提高学生和幼儿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设立“健康副校长”。 | 市教育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6 | 发挥“网格化”“业委会”和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卫生健康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 市委组织部 |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区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7 | 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促进健康环境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 |
8 | 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保障工作,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推行减盐、减油、减糖,倡导合理膳食。 | 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持续推进 | |
9 | 加强群众运动与健身设施建设,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持续推进 | |
10 | 继续加强控烟行动工作,提高控烟成效。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区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11 | 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促进心理健康。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 | 持续推进 |
12 | 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加大中医药干预力度。 | 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
13 |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转变。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14 | 针对“323”健康问题,加大筛查和干预力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疾病筛查力度,加大财政保障。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区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15 | 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财政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16 | 基本摸清我市重点健康问题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逐步开展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区镇街道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17 | 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保局 | 持续推进 |
18 | 根据省级部署,逐步将慢阻肺患者管理纳入基本公卫项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19 | 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早诊早治早干预。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妇联 | 持续推进 |
20 | 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产前筛查覆盖率。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
21 | 建立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制度。推动建设公益性视力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预警、评估和干预工作。 | 市教育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22 | 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评估。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23 | 加强筛查数据信息利用,科学开展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24 | 针对筛查发现的患者,建立完善健康档案,按照省级制定的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进行健康管理。 | 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
25 | 按照省级防治中心制定完善的健康管理技术规范,组织各医共体具体实施。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 | |
26 | 加强医共体建设,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性病长期照护等纳入医共体规划,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推动疾控中心与各医共体协同发展。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保局 | 持续推进 |
27 | 组建以市级防治中心专家和各医共体牵头医院专业医师为支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负责,护士、公卫医生、乡村医生等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患者提供包括健康状况咨询、生活方式干预、治疗方案制定、日常用药指导、住院医疗服务和后续康复等在内的“全流程、闭环式”健康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
28 | 完善城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 市医保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29 | 引导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增强患者规范用药依从性和科学性。 | 各区镇街道 | 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30 | 对筛查发现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问题,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健全视力健康管理队伍,加强监测干预,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强化政府职责,开展近视防控评议考核。 | 市教育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31 | 发挥各专病防治中心和专科专病联盟作用,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强重大疾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
32 | 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 | 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
33 | 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险等制度间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 市医保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银保监办 | 持续推进 |
34 | 推进分级诊疗,促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保局 | 持续推进 |
35 | 统筹实施攻坚行动,负责组织实施、监测等相关工作,健全监测评估、专家咨询、部门联系点、工作述职等制度。 | 健康潜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健康潜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36 | 建立“323”健康问题专项行动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测工作,并依托专病管理办公室、防治中心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工作。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 | |
37 | 依托市疾控中心专病管理办公室,整合学会协会和专科联盟组建各类防治中心。建立专病管理办公室和防治中心工作衔接联动、人员交流互派、信息互通共享的工作机制。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
38 | 进一步强化卫健部门、疾控机构、防治中心、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促进医防融合。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
39 | 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建设,为攻坚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 2022年 |
40 | 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管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 | 市医保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41 | 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的有效衔接。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42 | 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投向“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43 | 利用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高危患者筛查扩面和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44 |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重大疾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45 | 加快建设健康大数据中心,推进电子健康卡(码)应用,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46 | 利用“互联网+”手段,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实现镇检查、市诊断。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 | |
47 | 发展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在线咨询、病情随访、慢病管理等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利用可穿戴智能设备获取患者生命体征数据,实施实时健康监测与管理。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 持续推进 |
48 | 将“323”健康问题纳入科技发展规划,根据省级部署,逐步推进致病因素、发病机制、预防干预、诊疗康复、医疗器械、新型疫苗和创新药物的应用。 | 市科技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49 | 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
50 | 将攻坚行动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市发改委 | 2021年 | |
51 | 将攻坚行动主要指标纳入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改委 | 2021年 |
52 | 将攻坚行动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 | 市委组织部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 |
53 | 落实投入政策,保障攻坚行动实施。 | 市财政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54 | 研究制定糖尿病、高血压用药保障、重大疾病筛查、救治保障和门诊用药保障等政策。 | 市医保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55 | 加强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持续推进 | |
56 | 组织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 持续推进 |
57 | 发挥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将攻坚行动目标与基层爱国卫生运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相结合,纳入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内容,加大推进力度。 | 市委组织部 |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 持续推进 |
58 | 各区镇街道要明确相应机构承担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公共卫生等职责。 | 各区镇街道、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21年 | |
59 |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作用,组织、指导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科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 | 持续推进 |
60 | 建立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行动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区镇街道 | 2021年实施,持续推进 |
61 | 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 各区镇街道 | 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推进 |
潜江市健康潜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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