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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机构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二、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投诉电话

潜江市园林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潜江市园林街道园林南路54号

工作日

0728-8100949

潜江市建设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潜江市园林街道建设街62号

工作日

0728-6243835

潜江市江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潜江市园林街道章华中路73号

工作日

0728-6243776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卫生院

潜江市园林街道东风路51号

工作日

0728-6243407

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卫生院

潜江市泰丰街道东方路5号

工作日

0728-6292120

潜江市广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安康路G8号

工作日

0728-6511580

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油建医院

潜江市广华街道五七大道157号

工作日

0728-6501048

潜江市泽口卫生院

潜江市章华北路512号

工作日

0728-6201607

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卫生院

潜江市杨市街道杨市刘岭街5号

工作日

0728-6400799

潜江市周矶办事处卫生院

潜江市周矶街道潜阳西路205号

工作日

0728-6351670

潜江市高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潜江市高场街54号

工作日

0728-6483555

浩口镇卫生院

潜江市浩口镇早阳路3号

工作日

0728-6721281

潜江市张金镇中心卫生院

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28号

工作日

0728-6641421

潜江市老新镇卫生院

潜江市老新镇老新路182号

工作日

0728-6841261

潜江市渔洋镇卫生院

潜江市渔洋镇镇中心路4号

工作日

0728-6891253

潜江市熊口镇中心卫生院

潜江市熊口镇熊后路3号

工作日

0728-6631392

潜江市积玉口镇卫生院

潜江市积玉口镇文卫路2号

工作日

0728-6712120

潜江市竹根滩镇卫生院

潜江市竹根滩镇文卫路101号

工作日

0728-6300531

高石碑镇卫生院

潜江市高石碑老街1号

工作日

0728-6791295

潜江市王场镇中心卫生院

潜江市王场镇东岳街21号

工作日

0728-6702706

潜江市龙湾镇中心卫生院

潜江市龙湾镇曾家巷28号

工作日

0728-6621059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总口路17号

工作日

0728-6391150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富康路77号

工作日

0728-6831108

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光明路40号

工作日

0728-6681493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后湖大道142号

工作日

0728-6741531

潜江市熊口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熊口管理区文卫路1号

工作日

0728-6633550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五七大道366号

工作日

0728-6763179

、服务内容

(一)健康教育内容

1. 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 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 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 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 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6.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 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服务形式及要求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 发放印刷资料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 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 播放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为视听传播资料,如 VCD、DVD 等各种影音视频资料。机构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 6 种。

2.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 2 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 2 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置,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 1.5~1.6 米高。每个机构每 2 个月最少更换 1 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 9 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 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 8学时。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三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

(四)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 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五)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七)充分利用基层卫生工作网络和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健康政策和健康知识。

(八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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