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标题: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具体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范围:小型微利企业
办理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 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 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19 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 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办理方式: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理时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咨询方式:12366、0728-6230393 潜江税务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
办理材科:
面向群体:中小微企业
政策类型:税费减免
行业范围:农业,汽车,能源,餐饮,住宿,房地产,电讯业,批发,零售,教育培训,建筑业,旅游,金融证券,传媒,广告业,保险业,快递运输,司法,出版,信息技术,化工,医疗,体育,机械制造,公共服务,公益,服装,文艺
所在地区:潜江市
职能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
政策发布时间:2022-03-14 10:00:00
是否废止:0
有效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