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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措施

政策标题:潜江市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措施

具体措施:(一)设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专项资金。 (二)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 (三)支持知识产权获权。 (四)鼓励参评参赛。 (五)培育创新主体。 (六)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七)支持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八)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运用。 (九)支持规范知识产权管理。 (十)支持双创服务基地建设。 (十一)支持依法维权。 (十二)支持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十三)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 (十四)支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 (十五)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十六)支持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

适用范围:本措施适用于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的自然人、登 记或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失信主体申 报上述项目的,予以从严审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 申报上述项目。

办理条件:符合政策要求,依潜江市市场监管局申报通知办理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潜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办理时限:2022年1月1日起

咨询方式:0728-6255205

办理流程:

办理材科:

以下项目免申即享:

1.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含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银奖的专利权人,获得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银奖的专利权人。

2.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商标地标类评比,获得金奖银奖、其他奖项的;参加省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商标地标类评比,获得金奖、银奖的、其他奖项的

3.对认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

4.首次被选定为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的

5.获批开展潜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入选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6.获批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入选省级、市级示范指导站的

7.对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的学校

8.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项目或试点示范建设

其他项目依申报通知提交材料。

面向群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个人团体

政策类型:资金奖励,资金补贴,专项扶持

行业范围:农业,汽车,能源,餐饮,住宿,房地产,电讯业,批发,零售,教育培训,建筑业,旅游,金融证券,传媒,广告业,保险业,快递运输,司法,出版,信息技术,化工,医疗,体育,机械制造,公共服务,公益,服装,文艺

所在地区:潜江市

职能单位: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发布时间:2022-09-09 09:45:00

是否废止:0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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