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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机构相关的扶持政策

政策标题:民办养老机构相关的扶持政策

具体措施:1.落实土地供应政策。2.切实执行税费优惠政策。3.建立健全补贴支持政策。4.鼓厉社会力量参与医养融合发展。

适用范围:在本地注册、备案、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

办理条件:1.举办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3.有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5.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潜江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办理时限:30天

咨询方式:潜江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0728-6297372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

办理材科:

1.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 3 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建筑面积 5000 ㎡以上需提供环评报告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4.建筑面积 300 ㎡以上需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5.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面向群体:个人团体

政策类型:资金补贴,专项扶持

行业范围:公共服务

所在地区:潜江市

职能单位:潜江市民政局

政策发布时间:2023-09-19 15:45:46

是否废止: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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