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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问答

    1.如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答:我市严格落实“两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园林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就读学校。

园林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按以下区域划分:居住在章华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小学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南的学生到马家台小学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北的学生到园林五小就读;能够提供园林一小和园林三小服务片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实际居住证明的,可以到对应的小学就读。园林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按以下原则办理:能提供园林城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学生,到房屋所有权证所在片区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不能提供园林城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在东风路以南,章华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中学泰丰校区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南的学生到园林二中南校区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北的学生,以及章华路以东,东风路以北的学生到园林一中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身份如何认定?

答:进城务工人员身份确认办法如下:①进城经商人员的,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1年的纳税发票以及居住地证明。②进企事业单位的务工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1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社保金发票。③灵活务工人员,须提供劳动就业局颁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出租合同及缴费发票等,且租住2年以上。

   3.没有园林城区户口,但已在园林城区购房的学生如何入学?

    答:学生入学时,必须出具学生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出具正规的购房合同、正规的购房发票和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认定。对于小学新生,没有城区户口,但父母已在城区购房,视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对于初中新生,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的地址,到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4.新学期,小学和初中新生报名时间和程序是怎么安排的?

答: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凭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直接到对应小学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可扫描学校下发的二维码,预约登记报名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等待时间;初中新生7月27日到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28、29日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乡镇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28日至30日。

    5.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因身体原因暂时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返校就读;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随班就读”,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重病重残,失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经过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后,进行居家康复。

    6.小学毕业生在提交“小升初”划片资料时应注意些什么?  

答:一是家长要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户口簿和有效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土地证、房屋规划许可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原件;二是今年初中新生可扫描二维码进行入学信息填写,填写的信息一定要与向学校提交的资料保持一致。家长务必如实填写,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学生入学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如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将记入孩子的诚信档案。三是入学资料以第一次提交为准,资料一旦提交将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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