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确保三年行动完美“收官”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应急部、省应急厅、市安委会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持续三年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助力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印发《潜江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严格把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源头关和试生产(使用)安全条件论证关。严格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程序,严把安全审查和行政许可关。
二是重点防范,强化风险管控。全面部署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老旧装置、重点危险工艺等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推广“12345”安全管理模式,着重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严格防控化工园区(企业)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培训教育,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线上线下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教育、法律规范宣讲解读和工伤预防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正视差距、持续改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收官工作,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坚守安全底线,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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