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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做实“一企一警”上门服务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裁缝之乡巡回法庭”“虾谷小龙虾巡回法庭”……近年来,湖北省潜江市法院成立6个特色巡回法庭,切实为市场主体架起服务、维权的法治桥梁。

这是潜江市政法各单位认真履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职责,立足政法机关职能,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一个缩影。2021年以来,潜江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潜江市委政法委研究出台《潜江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12条措施》,推动全市政法机关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政法保障。潜江市法院出台《做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的办法》,对1200件涉企案件开展风险评估,把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潜江市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办案指引(试行)》,实现全程“自动”引导办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潜江市公安局建立轻微违规“即整不罚”制度,对治安警种日常涉企的17项执法管理事项,优先运用提醒、教育、约谈、责令改正等行政指导手段。

潜江市法院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立金融纠纷专业审判庭,共立案受理金融纠纷286件,审结236件,结案率82.52%,高效化解金融借贷纠纷。潜江市检察院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统一标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做优简案速裁,快速流转,重点监督,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潜江市公安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费用,共引进11家刻章企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向企业免费送章16432枚,为企业节省成本82.16万元。潜江市司法局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证明事项209项、保留证明事项6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73项,切实为企业减负、给项目加速、让群众方便。

提高执行效率,健全失信惩戒联动机制,2021年以来,潜江市共受理执行案件5150件,执结2816件,结案标的3.88亿元。潜江市检察院扎实开展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共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0件以及涉企公益诉讼案件74件,实现维护公益、保障发展、服务企业“一案三赢”。潜江市公安局开展路面最温馨执法,对前往龙虾城的外地旅游车辆轻微交通违法不罚。开辟企业运输“绿色通道”,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运输车辆,除交通肇事和严重交通违法外,不扣车、不扣证,以教育为主。市司法局开通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1146件,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经济犯罪48件137人,为市场主体打造放心省心的创业发展环境。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44件64人,不起诉60件78人;对市场主体“四类”关键人员案件一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防止“办理一件案子,拖垮一个企业”。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成功化解涉企纠纷案件112件。

该市将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整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涉企公共服务机制,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做实“一企一警”上门服务,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持续巩固扩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成果,为“冲刺五十强、建设新潜江”贡献政法力量。(贺佳丽、曹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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