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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2年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报告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生态环境部经过三级排查,共明确交办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113个。2021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安排,我市在前期“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整治和规范长江水系入河排污口,高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

2022年9月23日,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召开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就下一阶段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政府副市长赵曜在会上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具体安排,按照生态环境部提出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一是要高度重视,迅速传导整治压力。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紧绷思想之弦不松懈,切实增强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坚决做到立即整治、全面整治、彻底整治,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二是要认领任务,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认领整治任务,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完成全年整治任务。对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统筹调度,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指导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三是要压实责任,加强检查督办。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督办指导,调度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敢于动真碰硬,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2022年10月10日,为落实9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及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确保完成2022年的排污口整治任务,按照赵曜同志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了《潜江市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督办方案》。方案根据排污口性质和分布,将市直各相关部门分为五组督查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建立了排污口整治工作组织保障机构机制;制定的排污口整治方案是否细化了整治措施,整治措施是否可行等;整治资金测算及落实情况;整治工作进度等。

2022年11月3日,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收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具体措施的通知》(鄂环专指〔2022〕11号)后,指挥长盛文军、副指挥长唐雷、赵曜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照我市任务目标,拿出整治清单,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工程调度和经费协调保障,力争按时序销号,抓好贯彻落实。

二、进展及成效

(一)监测情况

按照“应测尽测”原则,除取缔、清理合并、达不到监测条件的27个排污口外,我市拟监测排污口86个。2020年以来,我市开展了四轮采样监测。2020年10月完成了第一轮监测,监测排污口数量为29个;2021年6月完成了第二轮监测,监测排污口数量为54个;2021年9月完成了第三轮监测,监测排污口数量为53个;2022年7月完成了第四轮监测,监测排污口数量为10个,共计监测有效排污口数量为86个,完成率100%。

我市针对重点排污口已建立常规性监测机制。我市共有6个重点排污口,其中5个工业排污口已完成整治,且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还有1个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正在进行整治工作,整治完成后该排污口将并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溯源情况

2021年,我市共计开展了三轮溯源排查工作,通过初步溯源、精准溯源、重点溯源三级排查,113个排污口全部溯源完成。

根据溯源情况我市完成了11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分类工作。在划分每个排污口的责任主体时,没有一刀切直接笼统分到相关镇政府,而是根据排污口实际日常监管情况,把任务分到具体企业、省管单位,并要求所在区、镇、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

根据排口类型划分:我市工业排污口22个,农业农村排污口38个,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5个,港口码头排污口6个,城镇雨洪排口14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3个,其他排口15个。

根据主管部门划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管理36个,市水利和湖泊局13个,市农业农村局38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个,市交通运输局6个,泽口街道办事处17个。

根据责任主体划分:涉及企业21个,高石碑镇25个,泽口街道办事处22个,王场镇12个,周矶街道办事处6个,竹根滩镇9个,潜江市高新投公司6个,省管单位10个,潜江市海事局2个。

(三)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编制实施情况

为深化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防问题反弹,确保按期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2022年3月25日,我市以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2022年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为平台,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2022年度整治任务全面整治到位,2022年以后要完成的整治任务达到序时进度。

同时要以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为牵引,充分发挥“查、测、溯、治”行动效能,促进成果转化衔接,针对存在污水直排等环境违法问题的排污口,运用排污口溯源监测成果,严厉打击污水直排乱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制定并印发了“一口一策”整治方案。为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保护水资源,对照省厅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1月4日,我办根据前期拟定的《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单位意见后,将最终编制的《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呈报市政府审议,待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后实施。1月21日,《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已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方案明确在2021年已完成56个排污口整治的基础上,2022年底前完成43个排污口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13个排污口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1个排污口整治目标。

(四)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

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聚焦“位置关系、手续合法、达标排放”三个关键要素,2022年我市持续优化调整入河排污口设置,共完成20个排污口的规范化设置。清理合并1个工业排污口,取缔3个排污口(1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雨水排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1个畜禽养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16个排污口。

2021年11月,我市已完成排污口标志牌的设置,每个排污口有相应二维码,树牌比例高。按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文件要求,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样式统一设计为平面固定式,牌面颜色为绿色,图形标志和文字为白色,大小为640mm×400mm,铭牌上包括排污口名称、排污口编码、排污口责任主体、主管部门、监督电话、排污口二维码及图形标志等内容,通过微信扫描铭牌上的二维码,可以查看此排污口的详细信息及地理位置图。

我市已树牌88个排污口,除去取缔、清理合并、重复的25个排污口,其他排污口100%树牌。其中工业排污口12个、农业农村排污口34个、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3个、城镇雨洪排口11个、港口码头排污口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0个、其他排口12个。

(五)强化截污治污

2022年,我市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补齐截污治污短板,正在实施3个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管网改造更新,包括318复线以南区域实施纳管截污工程、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直排整治工程(冤枉潭渠系治理工程)、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直排整治工程(污水管网延伸工程),主要需要修建污水管网,收集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市政管网,并完善雨污分流措施。

下一步,将加大在截污治污方面的资金投入。其中,涉及农业农村排污口5个,需整治资金约635.15万元,主要需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原则上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对不能纳入的,需集中收集农户生活污水粪污,建设小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业排污口1个,为工业园区的多家企业雨水汇聚此排口,由于此片区域地势低洼,暴雨天气常被雨水淹没,造成企业工业废水和厂区雨水有外溢风险,主要需要园区内各企业完善雨污分流管网,修建雨水应急池,雨水经检测合格后排放,安装在线监控,修复涵闸功能,避免雨水长期囤积变质,整治时限为2024年底前,预算资金2738.27万元。

(六)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2022年我市持续加强对排水管网错接混接、雨污混排、污水乱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依法依规实施雨污分流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厉打击工业企业私设暗管、污水直排、借雨排污以及污水处理厂违规溢流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利用沟渠、河港、排干等“零存整取”排放污水行为,严厉打击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特殊保护区域内非法排污行为。

三、做法及经验

2022年3月底,在潜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立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专栏,包含工作动态、整治进展、典型案例三个模块内容,每月公布我市的整治进展数据和典型案例。

在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以来,各相关区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在此过程中,总结了一批“潜江做法”,如“潜江:实行‘一企一管一监测’,精准治理企业污水”、“潜江:狠抓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整治”等,形成了“潜江经验”,并被央视新闻、潜江新闻、湖北日报、潜江日报所报道。

四、工作计划

一是制定印发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按季度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

二是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完成2023年计划要完成整治的13个排污口的目标任务,其他达到序时进度。

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如何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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