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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清单18号整改销号公示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6日向湖北省反馈了意见,涉及我市整改任务15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省清单18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何静芳             电话:0728-6297733

一、反馈问题

湖泊水质污染依然突出。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的308个湖泊水域中,2017年水质优良仅35个,占11.4%;劣Ⅴ类水质103个,占33.4%。

二、整改目标

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水质逐步改善。

三、整改措施

推进湖长制实施。加强湖泊巡查监管,依法打击涉湖违法行为,加强对湖泊湖长制考核,积极推进湖泊水生态修复工作。

建立湖泊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水质监测。

禁止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投肥投药养殖、种植。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水污染源监督管理,禁止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工业园区、重点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城市建成区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查处。

严格涉及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的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有关环境准入管制政策,对涉及湖泊等一些重要生态敏感区实施从严审批。

四、效果

经过整改,涉湖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水质逐步改善。

潜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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