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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司法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750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18日 09:06:08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8日 09:06:08 名  称: 潜江市司法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准确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3]44号)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18]64号)精神,我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2017年度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职能及组成

根据《潜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潜江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潜机编[2016]115号)规定,司法局的主要职责为:一是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是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三是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四是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五是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六是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七是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八是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九是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务所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工作;十是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十一是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十二是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三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局机关内设科、室6个,即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科、财务行政审批科,下辖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办公室、市公证处及23个派出司法所。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85月,政法专编70个,全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21人,其中:政法专编在职56人,全额事业编在职5人,借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6人,临时工4人,退休27人,“以钱养事”23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司法局预算收入1053.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1003.9万元,上级拨入25万元,非税收入15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

(2)市级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司法局市级完成收入1338.74万元,比预算增加284.84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293.76万元,比预算增加274.86万元,主要是年终追加人员经费;其他收入44.98万元,比预算增加9.98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预测收入不精确。

2、支出情况

(1)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司法局部门预算支出10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5.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2.8万元,项目资金支出375.15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司法局实际支出1365.08元,比预算增加31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1.92万元,比预算增加345.97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资、改革性补贴、岗位津贴增加及目标考核奖;商品服务支出260.95万元,比预算增加68.15万元;项目资金支出253.72万元,比预算减少121.43万元 ,主要是村(居)法律顾问项目资金年底才拨付,以至于收支不平衡。

(3)2017年结转结余资金为348万元。

     三、绩效目标

 在编报2017年度财政部门预算时,我局申报并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部门整体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1、数量指标:⑴保障人员121人;⑵法律援助案件508件;⑶社区矫正对象685人;⑷专业化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⑸431个村(居)法律服务。

2、质量指标:⑴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⑵社矫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⑶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成功率达到95%以上。

3、时效指标:⑴人员经费按月支付;⑵部门整体支付按进度完成;⑶项目支出在2017年底全部完成。

4、成本指标:⑴基本人员支出485.95万元;⑵基本公用支出192.8万元;⑶项目支出375.15万元;⑷部门总支出1053.9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方法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小组,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司法局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专项支出,在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并经复核后形成绩效报告。

(二)评价结果

2017年司法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全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的现象。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经费的现象。同时,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

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附:《潜江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突出重点,克难奋进,加快推进法治潜江建设

1.着力预防化解矛盾风险。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432件,调解成功1410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15件(96人)。其中受理市领导批示、督办及相关部门转办和委托的重大纠纷22件,结案率100%,履行率100%。

2.不断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在强化日常监管和教育矫治的同时,牢牢把握三个重点:是重点对象强化手段。对涉毒、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等人员从严管理,对不按规定报到人员、不服从管理人员依法采取个别谈话教育30人,口头警告22人,书面警告15人,提请收监建议1件,并协调公安部门对收监人员实施网上追逃,提升了刑罚执行的震慑力是重点时段强化力度。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开展全市社区矫正“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对在矫人员现场点名检查150余人,电话抽查200余人,对发生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犯罪、群体性事件等重要情况实行“一案一报”制度,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三是重点环节强化协作。坚持靠前帮教,到广华监狱、荆州监狱为潜江籍服刑人员赠送法制书籍,增强与数名重点刑释人员的联系解决衔接难的问题;依托市(地方)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市级(地方)安置帮教培训教育基地,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提供帮助;协调民政部门为家庭困难人员解决低保和临时救济,对农村人员协调落实责任田、危房改造等,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有效预防重新犯罪。截至目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336接茬刑满释放人员244人帮教率达到98%,就业安置率达到90%。重新犯罪率在3%以下。

3.持续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我局坚持一手抓信访事项解决,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落实律师信访坐班律师参与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和重大信访案件,正确引导信访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诉求,严防“维权”活动转化为社会、政治风险。截至目前,我局组织、协调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协调、信访值班8次参与市领导批示督办及相关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4件调解多次赴省反映诉求信访案4件二是机关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显著。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分类排查、分类处置、重点管控”等工作措施,实现积案清零,将8名信访人吸附在了本地,“十九大”期间未出现非正常上访。

    二、围绕稳中求进,竭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

1.继续巩固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一是努力探索和创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一经接到村(居)电话,立即响应,与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协同作战,提供法律支撑。二是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班、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城乡居民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用法能力不断提高。三是在全国“两会”,我市“一会一节”,返湾湖湿地公园建设、驻潜部队关停有偿服务项目、“十九大”维稳等全市重点中心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党委、政府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等,得到党委、政府高度评价。截至目前,全市村()法律顾问共为顾问村指导、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183件;审查合同协议177件;提出法律意见242条;村务“法律体检”128次;协助处理重大信访事项76件;提供解答法律咨询1412次;开展法治宣传235余场;办理法治专栏600余期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不断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我局利用已有的法律服务载体平台,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工作成果,努力形成工作品牌,切实服务经济发展。一是推进政法干警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成立8个联系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到14家联系企业开展“政法干警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周边环境。二是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借助法律服务“直通车同心律师顾问团平台,为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义务提供法律咨询,为规划项目提供法律论证。全市律师共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69家。三是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以服务人民群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努力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质量共办理各类公证1970件。

3.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局不断优化法律援助队伍,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积极发挥市法律援助机构、23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社会团体和部门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法律援助联系点的作用,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围绕私房禁建工作,解决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权属纠纷,服务于包保工作;积极介入群体性农民工讨薪问题,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服务于经济发展;助力重大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为市积玉口镇学生溺亡案、触电伤亡案、诚成饲料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追讨案件等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援助,将集体上访、围堵政府大门等情况扼杀在萌芽状态,服务于信访维稳;将法律服务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为贫困户开启绿色通道,服务于脱贫攻坚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460件,援助事项4780件

    三、强化创新引领,打造法治潜江建设“升级版”

我局认真履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思路,投身实践,狠抓落实,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科学规划推进工作实施。我局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推进会,出台我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七五”普法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结合实际,部署2017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九项重点工作。

2.精准普法服务发展大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开展“法律六进”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党校法制教育培训制度,今年,市委中心组对《准则》、《条例》党内法规及《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总则》等开展了集中学习人大对任命干部均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仪式,市委党校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中全部设有宪法、法律法规讲解课程,我局还运用无纸化学法考法系统组织全市参加《网络安全法》知识竞赛,提高了全市领导干部学习用法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征,开展知识竞赛、手抄小报、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和法治文艺演出等各种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活动中小学校落实法律课程,把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培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各环节。

3.创新方式打造普法新思维。一是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提升工作实效。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及时传达相关政策法规、发布工作动态、宣传特色工作,今年,湖北法治网、潜江电视台、潜江新闻网等媒体报道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法治宣传活动360余篇。二是运用新载体,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我局对园林青广场进行了改造升级,打造了市级大型法治文化广场,同时,拍摄法治动漫微电影参加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评选,通过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法治文艺作品,寓教于乐,弘扬传播法治正能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部门绩效自评,我局绩效评价小组是以收集的各项财务数据及相关工作报告为基础,完成绩效自评打分的,部分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全面的地方,进一步反映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需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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