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潜江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2015年度潜江市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资料
2015年部门决算于2016年10月17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潜江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受理上级信访部门批转的人民群众给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驻地上访的群众;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督办督查工作;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和量化考评评分办法;加强信访工作业务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信访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潜江市信访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三)全面抓好阳光信访“五律”。
(四)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4.3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279.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4.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4.84万元。
(二)支出总计279.13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279.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9.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9.64万元。
2.项目支出75.9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59.28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支出0.88万元,共接待9批次53人次,与去年相比之下降6%,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名词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决算公开表格如下(数据为零的挂空表):
(一)收入决算总表
(二)支出决算总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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