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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413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23日 05:25:00 文  号:潜财农〔2023〕2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23日 09:55:00 名  称: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潜财农〔2023〕2号

潜 江 市 财 政 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乡村振兴局: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切实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2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预算指标 89 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收支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上述指标待 2023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通过 2023 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二、省级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市县财政部门要将与衔接资金对应安排的地方财政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范围,准确标注直达标识,实现直达资金管理的完整性。

三、各地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短板弱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做好年度项目实施规划。

四、要严格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在收到 2023 年第二批中央资金指标文件 30日内,将中央和省级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详见附件 2)一并报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

附件:1.提前下达 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

2023年1月20日


鄂财农发[2023]2号衔接资金绩效目标备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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