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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17年财政决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738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09日 00:00:00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09日 00:00:00 名  称: 潜江市2017年财政决算

潜江市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

 

目  录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1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5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5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6

五、2017年政府债务情况..............................9

六、2017年预算管理工作情况.......................12

七、潜江市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8

八、潜江市2017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19

九、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公开内容...................19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关于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我市2017年12月30日收入完成数为71088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508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251155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收入70580万元,省专款138285万元。

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7年财政决算总收入为739314万元,扣除上年结余4790万元为734524万元,比2017年12月决算收入完成数710884万元同口径增加23640万元。增加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省增加我市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8704万元,其中:营改增税收返还收入-1111万元,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基数调整-22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5555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1666万元,新增市州保障与发展转移支付2500万元,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315万元,省级森林公安转移支付6万元,大型泵站公益性排涝费用补助-3万元。

2、省增加我市专项转移支付6969万元,其中:

一是省政府通过结算增加我市转移支付3099万元,其中: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引导奖补资金-282万元, 分流财政供养人员激励性转移支付-50万元,收回部分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地方课程免教科书省级补助-71万元, 农财工作综合考评激励性转移支付-45万元,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747万元,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101万元,编制与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137万元,堤防维护费、砂石资源费365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50万元,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1945万元,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业务费2万元,下达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20万元, 2017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国有农场小型公益事业转移支付80万元。

二是省政府通过省专款增加我市省专款3870万元,其中: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5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15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693万元,2017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3000万元,清算2015年度、2016年度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38万元。

3、省增加我市各项结算补助资金7967万元,其中:药监下划补助(含津补贴)-349万元, 2017年农业转移支付资金-15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补助1805万元,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生态保护与建设转移支付2148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330万元,国有农场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38万元,民办教师转移支付32万元,县市小三场改革478万元。

(二)关于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12月30日我市的决算支出完成数为710884万元。

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7年财政决算支出为732345万元,剔除上年结余4790万元后为727555万元。比2017年12月30日我市的决算支出数710884万元同口径增加16671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省厅测算我市新体制少上介支出3129万元,二是省厅增加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800万元。

(三)关于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我市市级决算财政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无结余。由于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7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时,增加预算结算等资金23640万元,增加支出16671万元,共计增加资金来源6969万元。

(四)关于结余资金安排建议

根据新《预算法》和上级有关权责发生制的相关规定,省财政厅在批复我市财政决算时,将新增加我市的资金6969万元全部结转支出,我们建议按如下结转支出予以安排:

 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引导奖补资金-282万元, 分流财政供养人员激励性转移支付-50万元,收回部分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地方课程免教科书省级补助-71万元, 农财工作综合考评激励性转移支付-45万元,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747万元,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101万元,编制与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137万元,堤防维护费、砂石资源费365万元,返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365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50万元,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1945万元,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业务费2万元,下达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20万元, 2017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国有农场小型公益事业转移支付80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5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150万元,普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693万元,2017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3000万元,清算2015年度、2016年度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38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一)2017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38万元持平,其中:利润收入19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21万元,产权转让收入24万元。

(二)2017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38万元持平,按功能分类科目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万元,其他支出36万元。

(三)收入与支出相抵,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37391万元,分明细为:

1、2017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721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3559万元,农业开发基金收入7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2904万元。

2、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13746万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6427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37391万元。分明细为: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6771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0620万元。

(三)结余情况。收入137391万元与支出137391万元相抵,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情况。2016年底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996万元。

2、收入情况。2017年基金总收入144915万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5816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0928万元,利息收入375万元,转移收入3418万元,上级调剂金补助收入42298万元。

3、支出情况。2017年基金总支出14148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34429万元,丧抚补助费支出3919万元,转移支出7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71万元。

4、滚存结余。2017年基金滚存结余26426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6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808万元。

2、收入情况。2017年基金总收入15335万元,其中:缴费收入4235万元,财政补助10898万元、利息收入202万元。

3、支出情况。2017年基金总支出11498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0486万元,个人帐户养老金支出819万元、丧葬抚恤支出193万元。

4、滚存结余。2017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4645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7年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886万元。

2、收入情况。2017年基金总收入6224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60596万元、财政补助1603万元、利息收入41万元。

3、支出情况。2017年基金总支出69413万元。

4、滚存结余。2017年末基金滚存结余-6287万元。

(四)失业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6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058万元。

2、收入情况。2017年基金总收入151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292万元,利息收入101万元,转移收入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万元。

3、支出情况。2017年基金总支出1090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632万元,医疗补助金支出110万元,稳岗补贴支出2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万元。

4、基金结余。2017年期末基金累计结余6478万元。

(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6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801万元。

2、收入情况。2017年基金总收入26623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6202万元、利息收入394万元、转移收入27万元。

3、支出情况。2017年基金总支出15472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5415万元、转移支出57万元。

4、结余情况。2017年基金累计结余41952万元。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6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1万元。

2、收入情况。2017年基金总收入47548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122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5923万元、利息收入4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7年基金总支出40601万元,其中待遇支出38809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792万元。

4、结余情况。2017年基金滚存结余36128万元。

(七)工伤保险

1、上年结余。2016年底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755万元。

2、收入情况。2017年基金总收入83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791万元、利息收入39万元。

3、支出情况。2017年基金总支出630万元,其中待遇支出610万元、工伤预防费支出20万元。

4、结余情况。2017年基金滚存结余2955万元。

(八)生育保险

1、上年结余。2016年底我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71万元。

2、收入情况。2017年基金总收入865万元,其中缴费收入806万元、利息收入59万元。

3、支出情况。2017年基金总支出273万元,其中生育津贴支出273万元。

4、结余情况。2017年基金滚存结余4163万元。

五、2017年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为625422.9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383445.03万元(新增债券98417万元,置换债券224300万元,未置换60728.03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189358.91万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债务52618.97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情况

债务率: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内)为625422.91万元,我市2017年地区综合财力为877314万元(下同),债务率为71%。在风险预警线内(县级风险预警线为80%)。

债务限额: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鄂财预发[2017]30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75237万元。我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为383445.0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91791.97万元。

(三)债券置换情况

三年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共322717万元。其中:定向置换债券165470万元;公开置换债券5883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8227万元; 易地扶贫债券资金190万元。

1、201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共74810万元。其中:定向置换债券50170万元;公开置换债券597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8670万元。

2、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共110900万元。其中:定向置换债券75600万元;公开置换债券886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6250万元;易地扶贫债券资金190万元。

3、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共137007万元。其中:定向置换债券39700万元;公开置换债券44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3307万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市政府性债务情况汇报,研究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等工作。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成立了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统筹加强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制定印发了《潜江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建立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防机制。

二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甄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我市截止2014年11月30日的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实,甄别确认。摸清了未来十年市政府每年需要偿还的债务额度,并根据偿还额度拟定了三年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早准备、早安排。

三是根据存量债务情况,及时与债权人核对沟通,按时申报定向(公开)发行置换存量债务。严格按照规定置换债券只用于偿还经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由财政部门、债权人、债务人签订了债权债务解除协议。并录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

四是根据政府债券转贷协议,督促债务单位按时还本付息。2017年系统内债券还本付息23956.92万元。

五是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降低了负债成本(以债券年利率对比银行贷款年利率平均下降1%计算,共节约利息支出8076万元),优化了期限结构,减轻了还款压力(债务还款时间延期3-10年)。

六、2017年预算管理工作情况

(一)创新财政方式,用活政策资金,全力以赴促发展。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推进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中,围绕工业3000亿和虾稻800亿行动计划,积极为发展想办法、谋出路、强保障。一是创新财税政策工具。修订完善《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优惠措施若干规定》和促进招商引资四项措施,优化再造招商项目落户、项目用地及资金拨付等服务流程,实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与项目无缝对接,缩短政策兑现时间,确保项目快速落地。全年共安排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4292万元,支持22家企业发展。落实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000万元,促进企业改造升级。预算安排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8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创新财政引导方式。筹集产业发展基金1亿元,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设立2亿元的科技创业引导基金,促进转型升级。建立PPP项目库,入库项目48个,完善PPP专家库和咨询服务机构库,首批7个PPP试点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1条措施,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37亿元,支持了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筹措各类资金,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分两批安排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8.85亿元,缓解了95家企业资金困难。安排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过桥资金2.33亿元,支持20家企业信贷过桥周转。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资金2389万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创优财政服务模式。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四新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减费降税政策和三去一降一补财政政策措施,盘活僵尸企业19家,清理取消收费项目,降低企业成本5亿元。落实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奖励政策,新增四板挂牌企业17家。同时大力开展捆绑招商、精确招商、产业招商和环境招商,积极支持楚商大会与“一会一节”活动成功举办,完成财政部门牵头捆绑招商任务14.1亿元。

(二)加强财源建设,强化收入组织,千方百计保目标。今年我市财政收入面临石油量价齐跌等诸多减收因素的影响,压力前所未有。财政部门主动作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协调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圆满完成财政收入25.06亿元,实现年初8%的增幅目标。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修订完善《潜江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潜江市税收协作实施方案》制度措施,完善财源考核机制,狠抓收入台帐管理和收入核查,促进了区镇处狠抓收入组织。今年5个区镇处收入过亿,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二是强化税收协调,确保应收尽收。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市委、市政府精准决策,财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税源稽查,督促税务部门深化征管方式改革,协调总部经济税收,争取油田企业支持,千方百计挖潜增收、查漏补缺,确保了收入目标计划顺利实现。三是积极推行“互联网+”财政服务模式,深化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改革,全面推动财政服务转型升级,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实现了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三)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精准发力惠民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的“四保”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市民生支出53.1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9.6%。一是重点支持精准扶贫。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全市统筹专项资金1.97亿元用于精准扶贫。同时切实发挥政策兜底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施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确保精准扶贫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大力支持“三农”发展。本级预算安排和争取上级资金2.6亿元,保障了农业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建设。争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资金1亿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钱养事”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共计4898万元,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优化了乡村环境。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4101万元,支持实施9个农发项目,促进了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升级。三是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事项落实。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全面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加强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业再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民生工程。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32亿元,统筹支持了市政府承诺为民办理的15件实事的推进落实。争取项目资金1.05亿元,推动王场、熊口等8个土地整理项目的持续建设。争取中央重大水利工程资金8300万元,支持了兴隆灌区、泽口灌区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筹措资金7500万元,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项目资金2.7亿元,支持了公路交通等项目建设。积极统筹资金2.85亿元,支持饮水源地保护项目和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足额保障了干部教师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转,认真落实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社会治理、食品卫生、环保治理、城市双修、城市管理、创文创卫、应急突发等专项工作经费投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聚焦激发活力,深化财税改革,破解难题释红利。坚持以改革破难题,向改革要红利,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重点推进了十二项改革任务,其中四项为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的市级改革任务:一是实施新一轮财政体制,继续实行财力下移,进一步明确了市镇两级事权与财权,支持发展壮大镇域经济。二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首支投资引导基金(潜江市产业发展培育基金)成功签约,基金总规模为1亿+X亿元。三是认真组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全市纳入确权登记颁证共有2580个小组,119245个农户,涉及344个村。四是推进实施按户连片高效种养。全市1656个小组纳入实施范围,已有1523个小组实现按户连片高效种养。五是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PPP专家库和咨询服务机构库,设立项目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形成双向识别的动态机制,7个PPP试点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六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实时支付、及时清算”。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镇处延伸。七是推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将采购中心整体划转市政府办。八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建设。全年评审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333个、资金40.44亿元,审减资金1.8亿元。九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年计划统筹各类资金8.02亿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等七个方面重点领域建设与发展。十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近年来的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分类分项甄别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十一是推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累计发放农业支持保护等补贴资金1.35亿元,惠及全市13万农户。十二是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和“放管服”政策,积极支持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改增改革、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江汉油田“四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发展的动力活力。

(五)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防范风险稳运行。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从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三方面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市所有财政项目支出和80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编制了绩效目标,79个部门338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自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会同审计、人社、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100问》,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扎实开展税收收入核查、财政财务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积极配合市纪委、审计、编办等部门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四项清理、公款私存、公务接待、财务票据等专项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认真配合市委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严肃纪律,督促整改。三是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不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七、潜江市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85.81万元,为年初预算控制数的72%。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64.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56.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5.29万元,公务接待费1289.67万元。有关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4.56万元,比年初预算少22.94万元,比2016年增加28.67万元,增长80%。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主要是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增加等因素影响。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3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89.67万元,比年初预算少687.42万元,比2016年增加95.94万元,增长8%。主要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4695批次,17364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1.58万元,比年初预算少726.28万元,比2016年增加162.75万元,增加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456.29万元,比2016年增加248.68万元,增加1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75.29万元,比2016年减少85.93万元,下降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原因是公安、城管等部门购置的执法车辆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全市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3辆,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12辆。

八、潜江市2017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1308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65013万元,由市级财政作为本级财力统筹用于一般公共财政支出。专项转移支付142155万元,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上年实际下达数额安排到相应类别支出。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我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主要是对镇办的激励性转移支付,根据镇办经济发展和税收完成情况计算,通过市与镇办财政体制结算办理,市级通过代编预算列入相关支出。

九、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公开内容

 

(一)全方位组织开展2016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2016年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对3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评价项目数343个,评价项目总资金74103万元,占当年本级财政项目支出总额126037万元的59%。财政部门对事关民生、社会和重点支出的项目共22个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12683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项目5个(资金6857万元)、本级财政项目17个(资金5826万元)。组织28个预算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资金166853万元。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

一是对2017年部门预算本级财政安排的所有1603个项目进行了一般性审核,涉及资金126521万元。二是对2017年部门预算中重点民生和新增项目89个项目,组织28名社会绩效管理专家进行了重点审核,涉及资金47703万元,并将专家审核意见及时进行了反馈,由项目单位修正后重新申报。三是对2017年74个单位的173个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行了批复,涉及资金26884万元。

(三)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管理。

根据《潜江市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潜财绩[2013]162号)文件精神,对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绩效运行开展监控,监控项目资金126521万元。

(四)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

1.将重大绩效评价结果报市政府、市人大。2017年市财政部门将《兴隆河景观林带林地补偿资金及管护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扶贫小额贷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曹禺文化品牌打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以《潜江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潜财绩文[2017]254)报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府、市人大已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相关单位已按政府、人大要求对绩效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在编制2018年全市部门预算时,将2016年度280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当年预算资金安排审核的重要依据。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建议在安排2018年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和“充分保障”;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建议安排2018年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建议“暂缓安排”或“取消安排”。

3.强化绩效评价报告公开。2017年12月,市财政局将《血液集中检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曹禺文化品牌打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潜江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2017年度潜江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表.xls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xls

2017年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表.xls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xls

2017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xls

2017年政府性基金决算.xls

2017年度潜江市省专款分项目明细表(按用途科目分).xls

2017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试编).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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