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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2626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10:1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10:15:00 名  称: 潜江市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录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1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4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4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5

 五、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8

  六、2018年预算管理工作情况......................12

   七、潜江市2018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18

   八、潜江市2018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19

 九、2018年绩效管理工作公开内容..................20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关于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我市2018年12月30日收入完成数为756106.4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584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246907.05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收入78832万元,省专款141343万元,调入存量资金6154万元,调入其他资金24462.41万元。

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8年财政决算总收入为795334万元,扣除上年结余6969万元为788365万元,比2018年12月决算收入完成数756106万元同口径增加32259万元。增加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省增加我市各项结算补助20817.95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5555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补助7937万元,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747万元,2018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330万元,2018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补助4052.95万元,民办教师转移支付32万元,县市小三场改革478万元,现代农业转移支付-294万元(省财政厅已通过2018年省专款下达我市),中央政法转移支付-20万元(省财政厅已通过2017年省专款下达),

2、省增加我市专项转移支付11441万元,其中:

一是省政府通过结算增加我市转移支付11260万元,其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2602万元,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780万元,2018年省级交通专项转移支付71万元,2018年粮食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资金59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资金-32万元,下达全省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后划转经费基数255万元,2018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1734万元,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80万元,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安排公安装备补助)26万元,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省级森林公安转移支付6万元,2018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经费4万元,2018年粮食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资金-59万元,2018年新增调资转移支付补助2672万元,2018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2万元,2018年度补助地方审计部门专项经费10万元,2017年度光伏扶贫奖补资金35万元,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安排公安装备补助)85万元,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10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以钱养事保障转移支付1219万元。

二是省政府通过省专款增加我市省专款181万元,其中: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资金65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41万元,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75万元。

(二)关于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12月30日我市的决算支出完成数为756106.46万元。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8年财政决算支出为784065万元,剔除上年结余6969万元后为777096万元。比2018年12月30日我市的决算支出数756106.45万元同口径增加2099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省厅测算我市新体制少上介支出5247.87万元,二是省厅增加我市支出172万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地方负担部分扣款),三是省厅增加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66万元。

(三)关于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我市市级决算财政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无结余。由于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8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时,增加预算结算等资金37334.82万元,增加支出26066万元,共计增加资金来源11269万元。

(四)关于结余资金安排建议

根据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省财政厅在批复我市财政决算时,将新增加我市的资金11269万元全部结转支出,我们建议按如下结转支出予以安排: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2602万元,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780万元,2018年省级交通专项转移支付71万元,2018年粮食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资金59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资金-32万元,下达全省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后划转经费基数255万元,2018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1734万元,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80万元,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安排公安装备补助)26万元,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省级森林公安转移支付6万元,2018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经费4万元,2018年粮食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资金-59万元,2018年新增调资转移支付补助2672万元,2018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2万元,2018年度补助地方审计部门专项经费10万元,2017年度光伏扶贫奖补资金35万元,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安排公安装备补助)85万元,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10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以钱养事保障转移支付1219万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地方负担部分-172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一)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98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

(二)2018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8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按功能分类科目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2700万元,改革成本支出280万元,公益性设施投资补助支出100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2000万元。

(三)平衡情况。收入与支出相抵,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6404万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828.2万元。分明细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26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710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93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24万元,其他政府基金收入5250万元,转移性收入37328万元

(二)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6404万元,具体为:城乡社区支出228500.3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1776.3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26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932万元,污水处理费524万元),土地储备支出20300万元,教育支出11000万元,偿还省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利息支出5325.68万元,其他政府基金支出525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6028万元。

(三)平衡情况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情况。2017年底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6426万元。

2、收入情况。2018年基金总收入151836万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7358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5201万元、利息收入223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转移收入4020万元、中央调剂金补助28776万元。

3、支出情况。2018年基金总支出16427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及丧抚待遇支出154598万元、转移支出782万元、上解中央调剂金支出8897万元。

4、结余情况。2018年当年收支结余-12441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13985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7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4645万元。

2、收入情况。2018年基金总收入20531万元,其中:缴费收入6241万元,财政补助14098万元、利息收入177万元、转移和其他收入15万元。

3、支出情况。2018年基金总支出15372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及丧葬抚恤待遇支出15369万元、转移支出3万元。

4、结余情况。2018年当年收支结余5159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9804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7年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6287万元。

2、收入情况。2018年基金总收入68222万元,其中:缴费收入60855万元、财政补助7277万元、利息收入90万元。

3、支出情况。2018年基金总支出74426万元。

4、结余情况。2018年当年收支结余 -6204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 -12491万元。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7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1952万元。

2、收入情况。2018年基金总收入30114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9339万元、利息收入723万元、转移收入52万元。

3、支出情况。2018年基金总支出18317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8231万元、转移支出86万元。

4、结余情况。2018年当年收支结余11797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53749万元。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7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6128万元。

2、收入情况。2018年基金总收入5173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392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7228万元、利息收入576万元。

3、支出情况。2018年基金总支出50915万元,其中:待遇支出49436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479万元。

4、结余情况。2018年当年收支结余815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6943万元。

(六)工伤保险

1、上年结余。2017年底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55万元。

2、收入情况。2018年基金总收入964万元,其中:缴费收入923万元、利息收入41万元。

3、支出情况。2018年基金总支出954万元,其中:待遇支出508万元、实行商业保险再投保和工伤预防费等其他支出446万元。

4、结余情况。2018年当年收支结余10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2965万元。

(七)失业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7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479万元。

2、收入情况。2018年基金总收入1717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488万元,利息收入105万元,转移收入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万元。

3、支出情况。2018年基金总支出1043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713万元,稳岗补贴支出2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万元。

4、基金结余。2018年当年收支结余674万元,年末基金累计结余7153万元。

(八)生育保险

1、上年结余。2017年底我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164万元。

2、收入情况。2018年基金总收入936万元,其中:缴费收入874万元、利息收入62万元。

3、支出情况。2018年基金总支出736万元,其中:生育津贴支出643万元,生育医疗费支出93万元。

4、结余情况。2018年当年收支结余200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4364万元。

五、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

一)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1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33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3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46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分5批次下达我市债券资金115326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698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704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1300万元。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内债务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债务系统内债务为66574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470565万元(新增债券190433万元,置换债券235389万元,未置换44744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158330万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债务36852万元。

2、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11532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98340万元(主要用于铁路建设、水利补短板、‘厕所革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置换债券16986万元(主要用于公开置换存量债务4050万元、公开置换到期债券12936万元)。
    3、2018年还本付息2.52亿元,其中:偿还到期本金1.36亿元;利息1.16亿元。

)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情况

1、债务率。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系统内债务为66.57亿元,我市2018年地区综合财力预计为88.83亿元,按省财政厅债务率计算口径,我市债务率为74.94%,在风险预警线内(县级风险预警线为80%)。

2、债务限额。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8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490777万元,我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为470565万元,系统内债务限额余20212万元。

)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1、健全工作机制。我们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38号)精神,成立了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指挥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防范化解、督办督查、责任追究五大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建立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防机制。

2、建立管理制度体系。为了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我们先后印发了《潜江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潜政办发〔2017〕35号)、《潜江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潜办发〔2018〕12号)、《潜江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潜政办〔2018〕27号)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参加的潜江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中重大问题。

3、妥善处置存量债务。一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17号)文件要求以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印发了《潜江市财政局关于统计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债务的通知》(潜财预〔2018〕100号)文件,对全市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以外的债务、PPP项目情况以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内债务还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二是加快债务置换,优化债务结构,节约了利息支出。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241286万元存量债务,降低了负债成本(以债券年利率对比银行贷款年利率平均下降1%计算,共节约利息支出8076万元),优化了期限结构,减轻了还款压力(债务还款时间延期3-10年)。三是根据政府债券转贷协议,督促债务单位按时还本付息。2018年系统内债券还本付息25166万元。

4、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一是通过全面清理核实,摸清了未来十年市政府每年需要偿还的债务额度,并根据偿还额度拟定了三年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早准备、早安排。二是对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关于通报湖北省2018年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情况的函》(审武特函〔2018〕14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迅速进行了整改。

5、强化预算管理,严控债务规模和增量。将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着力控制新增债务。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将我市政府负有偿债责任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下达的限额范围内。

6、规范PPP操作程序,严控政府支出责任。对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严格把关,将政府支出责任控制在政府一般预算支出的10%以内。

六、2018年预算管理工作情况

(一)坚持依法聚财,全力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财政部门主动作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狠抓收入调度和税收协调,严格依法征税,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强化收入组织力度。加强财税库横向联系,狠抓收入调度和税收协调,扎实做好税源台账和收入核查工作,严格依法征税,确保应收尽收。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8408万元,可比增长9.6%;税收收入完成194965万元,同比增长20.8%,税收占比达到75.45%。开发区·竹根滩、园林财政收入过2亿元,5个区镇处财政收入过5000万元、7个过1000万元;有7个区镇处全口径税收过亿元;43家重点企业税收过1000万元,其中3家税收过亿元。二是善财源建设激励措施。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招商引资四项措施及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等文件精神,积极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区镇处加强财源建设,积极服务油田转型发展。三是建涉税信息平台。认真落实《潜江市协税护税实施办法》,将全市41家涉税单位纳入协税护税工作小组,制定我市协税护税信息平台数据字典。目前我市协税护税分析平台已经实现对11个部门数据的整合共享,归集各类信息540多万条,建立了5个分析模型开展大数据分析,为协税护税工作提供有效信息支撑。四是构建政务服务体系。牵头筹建市政务服务综合办证办税分中心,由市财源办、市办税服务厅、市不动产登记局、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市房产测绘大队五个单位入驻合署办公,为全市人民提供不动产登记和税费征缴“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

(二)坚持保障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守底线,支持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严格落实中央、省债务管理政策规定,制定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严控债务规模、增量以及政府支出责任。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强化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构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防火墙”,拟订分年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严控新增债务使用管理,全市系统内债务率在预警线80%以内,风险总体可控。筹措资金3.8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省级调剂金2.28亿元,确保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二是严格落实扶贫投入政策,按照“三个新增”要求,统筹安排各类资金2.33亿元(其中本级资金1.25亿元),确保了我市年度扶贫任务圆满完成。三是落实生态优先政策,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4.4亿元,围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重点领域,安排投入污染防治资金27973万元,支持“碧水、蓝天、净土”行动全面实施。安排地方债券资金16000万元,支持全市“厕所革命”修建改造。支持重大生态工程、环保督察整改、城乡垃圾污水处理和循环化改造等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建设,全面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积极为发展想办法、谋出路、强保障。一是用好用活财政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严格执行各项扶持政策,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支持方式,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培育发展新动能。今年来,通过筹集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设立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共计3011万元,加强了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加快发展。注资市高新投公司8000万元,促进高新投公司融资发展,支持我市中小企业不断壮大。安排优质粮食工程资金3300万元,支持培育壮大一批有基础、有实力、有品牌、有市场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累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271笔,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资金2806万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会同长江成长资本共同完成潜力产业发展基金1亿元认缴注资,科学有序建立基金项目库,已初步审核入库企业19家。二是推行主动高效服务,助力企业加快发展。组织专班到园林、杨市、开发区、王场、后湖等园区开展“三风进企业、政策进园区”座谈会活动,面对面为企业提供工业企业降成本、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产业基金、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科技资金等财政政策宣传服务,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捆绑招商、精确招商、产业招商和环境招商,装备制造及高端家居产业招商专班累计外出招商考察共计43批次,邀请和接待客商来潜实地考察50次,成功开工项目1个合计投资额0.6亿元,成功签约正式投资合同项目2个合计投资额15.05亿元,成功签约协议项目5个合计协议资金达202.55亿元,圆满完成了招商工作任务。

(四)坚持保障民生,全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预算,加快支出进度,财政支出持续保持高强度,实现了“六保一控”的总体目标,为全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8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0.1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民生支出58.97亿元,同比增长11%,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4.1%;八项支出51.12亿元,同比增长20.2%,支持了民生持续改善。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抓好各项刚性政策兑现,财政支出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大支农投入,促进“三农”发展。通过本级预算安排和争取上级资金共计23668万元,保障了农业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建设。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钱养事”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共计4334万元,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优化乡村环境。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1959万元,支持2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产业化项目推进实施。严格执行惠农补贴政策,累计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棉花价格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11938万元,保障了农民耕地资源,稳定农作物产品价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三是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惠民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累计拨付社会保险待遇资金162057万元。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拨付城乡低保、优抚补助、五保补助、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5078万元。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款及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资金50062万元。安排公共卫生补助资金5806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质。下达专项资金7083万元,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扶持学前教育发展,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足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国家奖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及涉农专业免学费政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政策配套资金,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五)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重点推进了十项改革任务。一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进一步优化集中支付方式管理,大力推进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资金清算的电子化改革,支付系统内470家预算单位全部实行了电子化支付,预算管理资金全部实现了电子化清算, 2018年全年电子化支付笔数11多万笔、支付金额150多亿元。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工作,我局会同市编办联合下发了《潜江市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宣传提纲,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服务供给。2018年我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计16个,共计金额 17528.2 万元。三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组织对2017年30万元以上的361个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1403万元;组织对32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567万元;组织相关单位对2017年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82个主管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审核批复2018年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1356个,涉及资金105362万元。四是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018年,我市统筹各类资金10.05亿元,主要投向精准扶贫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工业)项目、重点产业(农业)项目、文体休闲综合项目、生态环保旅游项目六个方面。截至目前,实际落实统筹资金11.31亿元。五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中央及省、市要求,对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按照一年未使用的下转,两年以上未使用收回再分配的原则,共清理可整合资金59036万元,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截至10月底,累计受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评审项目390个,送审资金66.32亿元;完成评审项目332个,审核资金63.11亿元,审定资金56.91亿元,综合审减资金6.2亿元,综合审减率9.8%,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分权不分产、营运不经营、分红不分利的“三不”政策口径,紧紧抓住“落实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两清’、科学配置股份、加强规范监管、发展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两清”工作任务,配置股份的工作正全面展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年底基本可以完成。八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研究市场化改革方案,理顺平台体制机制,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扎实推进江汉油田“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

七、潜江市2018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078.38万元,为年初预算控制数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31.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42.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5.72万元,公务接待费1028.14万元。有关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1.93万元,比年初预算少57.32万元,比2017年增加67.37万元,增长104%。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主要是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增加等因素影响。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9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28.14万元,比年初预算少696.55万元,比2017年减少261.53万元,下降20%。主要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了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5778批次,12588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8.31万元,比年初预算少408.4万元,比2016年减少413.27万元,下降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42.59万元,比2017年减少213.7万元,下降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5.72万元,比2017年减少199.57万元,下降10%。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全市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9辆,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53辆。

八、潜江市2018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2050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73073万元,由市级财政作为本级财力统筹用于一般公共财政支出。专项转移支付141524万元,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上年实际下达数额安排到相应类别支出。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我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主要是对镇办的激励性转移支付,根据镇办经济发展和税收完成情况计算,通过市与镇办财政体制结算办理,市级通过代编预算列入相关支出。

九、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公开内容

(一)认真组织2017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12017年3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在2017年预算执行结束后,组织各预算单位对30万元以上的361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1403万元;组织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32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567万元。

2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组织相关单位对2017年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69个主管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占全市一级预算单位的84%,达到省厅规定要求

(二)批复2018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3]44号)的文件精神,组织第三方机构湖北普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市财政局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重新申报,根据单位重新申报的绩效目标,市财政局进行批复,2018年共批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1356个,涉及资金105362万元。

(三)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制定的《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评分细则》(潜财绩[2017]107号)及《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17]200号)及市目标办考核要求文件,对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纳入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单位74家,资金项目156个,资金27030万元,将考核结果报市考核办。

(四)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29号)的要求,组织全市相关单位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市财政局进行审核。评价项目52个,评价资金107686万元。各单位按要求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自评结果。

(五)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

一是选择部分项目在市政府新闻网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开。二是将14个项目绩效报告结果反馈到单位,要求单位及时整改,并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三向市人大上报了《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等10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市人大审议2019年预算的参考件。四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2019年部门预算相结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141个,建议2019年部门预算优先安排;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174个,建议2019年部门预算必要支持或必要保障;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32个,建议2019年部门预算减少安排;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14个,建议2019年部门预算不予安排或取消立项。

(六)审核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潜江市2019预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潜财预[2018]160)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预算单位申报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委托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部门预算“一上”阶段申报项目1890个,资金253666万元;审减项目261个,资金102665万元;“一下”建议安排项目1629个,资金151000万元,资金审减率达到40.47%。

(七)组织开展2018年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潜江市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18〕63号),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对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运行监控。财政部门选择部分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根据资金拨付进度,随时对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及时了解掌握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收集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整改。2018年,共监控项目1356个,监控资金105362万元。

(八)做好2019年市政府目标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准备工作。

根据市目标办要求,制定《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评分细则》及《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工作》通知,明确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单位及资金项目。

2018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和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保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的态度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展现财税部门的新姿态、新作为、新担当,努力推动高质量财政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奋力打造江汉平原振兴发展高质量示范区提供强大动力,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2018年度潜江市地方政府一般和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x

2018年度潜江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各类表.xlsx

2018年度潜江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各类表.xlsx

2018年度潜江市省专款分项目(功能分类)明细表.xlsx

2018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xlsx

2018年度潜江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各类表.xlsx

2018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xlsx

2018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各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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