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22]15号)
经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Q[2022]15 | 宗地总面积: | 10233.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华寺街道办事处五七大道以南(原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沥青厂)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2并且小于或等于6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2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10233.22 | 五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4621GA0065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218万元 | 加价幅度: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3月2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4月02日10时00分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3月23日至2022年04月01日到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章华中路20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03月23日至2022年04月01日到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章华中路20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0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4月0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Q[2022]15号地块:2022年03月23日08时00分至2022年04月02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章华中路20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451134107
开户单位:潜江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省农行潜江市章华支行
银行帐号:17301201040003006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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