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动物防疫补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自购疫苗补助)申请指南补充信息
一、适用范围
所有人工饲养的猪、牛、羊、家禽。国家规定的4种一类动物疫病即: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猪瘟病种,实施监测净化(须市、省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因故未开展强制免疫,仍可享受相应病种补助。
二、补贴对象
按《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湖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即:年设计出栏生猪500头、肉牛50头、羊100只以上,出笼肉禽10000只、存笼蛋禽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种畜禽场、奶牛养殖场,均列为“先打后补”实施对象;凡符合标准者,一律不再供应政府疫苗。
三、补贴数量
1.生猪:按年度出栏产地检疫数+母猪存栏数+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母猪存栏数以年度参加保险保单的数量进行核定;
2.蛋禽:按年度出笼检疫数的1.5倍进行核定;
3.肉禽、肉牛、肉羊:按年度出栏(笼)检疫数进行核定;
4.种畜禽、奶牛:以年度参加保险保单的数量进行核定。
四、补贴标准
按省规定,2023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具体补贴标准为:猪每头2.8元、牛每头2.5元、羊每头1.8元、蛋禽每只0.3元、肉禽每只0.15元。
五、补贴程序
1、集中申报。各区、镇、街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站)组织达到“先打后补”标准的规模养殖场,于2023年通过“智慧兽医”平台完成“先打后补”资格申报,并收集相应规模养殖场的申报材料,对规模养殖场申报的补助金额进行审核测算,审核无误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提交市动物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核实拨付。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对各区、镇、街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站)提交的规模养殖场提供的疫苗补助经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定,终审通过后,填报《潜江市2023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自购疫苗补助经费汇总表》(附件2),报请市农业农村局对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补助具体金额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拨付。
六、申报材料
1、“智慧兽医+”平台通过2023年“先打后补”资格申报
2、《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自购疫苗补助经费申请表》
七、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28-6231858
八、办理时限
2024年1-5月
监督电话:0728-6243062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自购疫苗补助经费申请表
实施单位信息 | 场名 | 场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畜禽养殖代码 | |||||||||
账号 | 开户行 | ||||||||||
补助 情况 (头/只) | 畜禽种类(禽应标明蛋禽或肉禽) | 补助数量(分别标明出栏、保险、无害化数量) | |||||||||
申请经费金额 | 按照计算补贴的标准,特申请年度强制免疫疫苗补贴数量为 头(只),补贴资金: 元。 | ||||||||||
本人承诺,以上申报信息真实准确 申报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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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区、镇、街道组织实施动物防疫计划部门的审核意见 | |||||||||||
实施单位申请材料审核情况 | 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表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齐全 | 是□否□ | |||||||||
是否具有出栏检疫数证明材料 | 是□否□ | ||||||||||
是否具有无害化处理证明材料 | 是□否□ | ||||||||||
是否具有种畜禽、奶牛年度参险保单 | 是□否□ | ||||||||||
是否具有当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通过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强制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复印件(每年两次)并检测达标 | 是□否□ | ||||||||||
区、镇、街道组织实施动物防疫计划的核定的补助金额 | 经核定,整个实施期间该养殖场全年补贴数量为 头(只),按照“(全年出栏产地检疫+存栏牲畜参保数+无害化处理数)×系数×每头牲畜补贴金额”计算补贴的标准,应补贴经费总额为: 元。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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