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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服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496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16:3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16:30:00 名  称: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服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安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部署精神、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意见转达》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我市服装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服装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市服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高服装企业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能力,提升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中旬前),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6月下旬至7月底),企业对照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地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三)检查验收(2023年8月中旬前),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行政处罚。

  (四)重点督办(2023年9月底),对整改不合格、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开展专项督办,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三、检查事项

   (一)制度方面:

1、单位应至少每年对重点岗位工种人员、员工进行一次培训,新入职或转岗员工、临时务工人员应当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所有员工应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2、单位应根据场所内业态类别、人员集中程度、生产或营业时间段、火灾危险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315-2019)制定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单位在工作期间应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防火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工作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关闭电源,消除遗留火种。

(二)防火分隔方面:

1、厂房、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2、生产区域与储存区域之间进行防火分隔,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三)疏散方面:

1、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使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作为疏散门;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四)消防设施方面

1、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不得被遮挡,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灯光型,不得采用蓄光型;

2、不得埋压、圈占、遮挡室外消火栓;

3、室内消火栓箱内设备应当齐全、完好,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

4、应设置简易火灾报警系统。

(五)其他方面:

1、配电线路敷设在闷顶、吊顶内时,需采取穿金属导管或采取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定时清除电气设备及通风管道上的可燃粉尘、飞絮。

2、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每日生产、经营结束时,应当切断非必要电源;

3、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停放、充电,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或插座进行充电;

4、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材料设置外墙、隔墙、吊顶、屋面或在屋面、室内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

5、严禁在生产区域和储存区域抽烟。 

    四、工作要求

    各地安委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辖区内服装企业底数清、台账明,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又要严厉打击并坚决防范动态隐患及时清零,要通过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有效促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将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由市服装产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组织四个专班(见附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办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后,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督查检查分组

   

                        

                                        2023年6月8日   



督查检查分组

    第一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大军    市应急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陈  勇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胡倪滔    市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

                  属地安委会人员一名

                  属地派出所干警一名

督查区域:张金、龙湾、熊口、老新、渔洋、总口、 白鹭湖

    第二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  进    市经信局工会主任

成  员:罗  丁    市经信局经信运行科科长

        陈  振    市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属地安委会人员一名

                  属地派出所干警一名

督查区域:泰丰、王场、高石碑、周矶、广华

    第三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曾  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军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副科长

        黄翼华    市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属地安委会人员一名

                  属地派出所干警一名

督查区域:园林、浩口、泽口、周农、高场

    第四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钟雨轩    市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段庆东    市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属地安委会人员一名

                  属地派出所干警一名

督查区域:竹根滩、杨市、后湖、运粮湖、积玉口、熊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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