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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灵活就业)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9216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16:0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16:00:00 名  称: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灵活就业)

一、设立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07 号,2019 年、2020 年分别修订);

2.《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二、对象范围

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三、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享有知情权,经办机构应当将本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网上公开;

2.申请人有权要求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3.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2)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银行卡(或激活过银行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一卡通)复印一份。

五、申请条件
    1、本市户籍;
    2、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3、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报各区、镇人社中心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初审。

(二)审核。市就业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复核。

(三)拨付。复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进行拨付。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审核办结后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卡(社保卡或一卡通)。

八、法定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十、办理方式及咨询电话

窗口办理:潜江市各区镇场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咨询电话:0728-625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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