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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潜江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239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17:00:00 文  号:潜教高评办〔2021〕1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17:00:00 名  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潜江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有关单位;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1〕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潜江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正常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简称常规评审)。

(二)专项申报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称专项评审)。

1.专项申报乡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以下简称“乡教高”)。

2.专项申报乡村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以下简称“乡教中”)。

乡村中小学教师可选择常规评审,也可选择专项评审。

二、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我市范围内2021年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非教学教科研岗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

、申报条件

(一)常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专项评审申报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乡教高”“乡教中”申报人员必须是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2021年度在职在岗教师。按照“定向申报、定向评审、定向使用”的原则,“乡教高”“乡教中”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继续对长期在村小或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从教满30年及以上的教师单独评审。

四、申报职数

在我市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根据各单位现有岗位及聘任情况调控管理,总量控制,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定的各层级空岗数内推荐申报,其中,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学校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不受本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用人单位需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年度申报职数,并严格在核定的年度申报职数范围内组织申报。

在我市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各类民办学校教师申报,可不受申报职数限制,提供近1年我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本单位推荐申报公办教师不得以民办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等人员身份参加教师职称申报

五、相关政策

(一)水平能力测试要求。申报高级(含正高级、高级,下同)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城区教师须达到省职改办备案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要求2019年及以后测试合格成绩今年申报评审有效,测试专业、级别与申报专业、级别、从事专业一致区镇街道所属中小学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附件3推荐结果当年有效。申报一级教师职务资格的城区学校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申报高级职务资格的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申报专业必须与资格类别范围相符。

(三)基层支教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

岗位级别要求。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专技岗位级别应为5级,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专技岗位级别应为8级,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专技岗位级别应为11级。

破格转评政策正常申报人员专业年限、聘任年限不达标的原则上不允许破格学历专业不达标或未聘任到本职级最高岗位等级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近3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破格申报办法是:高级申报破格的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破格申报类型,按要求填写破格条件,并下载打印《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转评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应先平级转评。今年仍实行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但在评审环节给予适当量化赋分。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能反映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证书可作为评价要素。

(七)业绩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其中,论文代表作须提供有效检索页(潜江教育发表的提供原件)。各项材料具体数量见《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

(八)申报审核推荐要求。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时,要坚守诚信原则。推荐结果要向农村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从教的优秀教师倾斜,申报高级(含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推荐工作,落实好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年度申报职数公开。推荐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民主投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业绩进行考核,按考核名次由高到低推荐上报申报人员。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要通过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对师德进行评价,师德有问题的不予推荐申报。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资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推荐、审核、公示等相关材料,由学校留存备查。

)精简材料政策。继续精简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切实负起审查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审核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十)援外、援藏、援疆人员申报评审政策。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同时免于水平能力测试,评审时,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申报方式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方式

2021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申报个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选择“省人社厅”,搜索选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事项根据学校给予的“申报授权码”在网上完成个人注册并在规定的申报期填报个人电子申报材料,推送至学校审核。学校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http://59.175.218.203:8081/zcsb/),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将申报人材料送到上级主管部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

电子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依次由申报个人、所属单位、教育部门、职改部门和潜江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审核受理。纸质材料要与《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材料一致。申报人员按照《潜江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件6)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别组织申报材料

(二)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方式  

中初级申报与往年相同,不作网上申报要求,使用单机版申报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并组织相应的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员照《潜江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件6)合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组织材料。

(三)其他材料报送

各学校(单位)报送各层级职称纸质材料时,报送盖有学校(单位)印章的《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1)、《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并集中报送申报教师1寸免冠照片1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 “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粘贴在一张A4纸上,注明学校、学科、姓名和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

  七、申报时间

高级教师职称网上申报推送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7日。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评审费按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人,中150元/人初级60/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教师科评审费市教育局后勤中心。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和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文件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交由学区(分局)集中上报,纸质材料报送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严格推荐程序和要求。各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要根据新的评审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2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量化评分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要考虑学历、任职年限、参加工作年限、农村或薄弱学校教学工作情况、近五年来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能力、教学业绩、教育科研成果、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历、学科示范引领作用、支教工作经历、各类荣誉等因素。对长期在村小或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可放宽学历、论文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禁止有歧视性条款。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签署“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

(三)严格公示程序和要求。2021年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仍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对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方式: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28-6230538

  

附件:1.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2.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潜江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综合考察及排名推荐表

4.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7.2021年申报教师高级个人业绩登统表

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表

附件1-8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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