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551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17:0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17:00:00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含民办):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校园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全市校园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进出校园车辆管控。全市幼儿园全面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全市中小学具备人车分流条件(人车分流的条件为:人与车从不同校门进入、车辆进入后有指定的区域停放、车辆行驶线路不经过学生活动区域、车辆停放区与教学区封闭式隔离)的学校,要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实施分流管理;全市中小学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学校,除教育教学、应急救援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机动车辆(含校车)进入校园。

二、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全市中小学校要建立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进入校园的车辆管理。因物资采购配送、基建工程建设等原因,经学校同意后进入校园的社会车辆,要减速慢行,要避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和课外活动时间,要按学校指定线路行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限速标识、减速带、反光镜、防滑设施。

三、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掌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了解熟悉校园内交通安全相关规定。要积极倡导教职员工选乘公共交通工具、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班。督促教职员工进入驾驶室或启动车辆前,检查车辆周围环境,察看是否有危险因素,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提醒中小学生警惕车辆视觉盲区,不擅自进入停车场所等区域。

四、举一反三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制定人车分流整改方案。各地各校要全面排查、精准研判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人车分流整改方案。二是推进校内隔离建设。各学区(分局)要对学生活动区域与教师住宿区未进行有效物理隔离的学校进行梳理和统计,深入学校进行研判,迅速制定校园内隔离方案。三是规范非机动车管理。各地各校要划定校内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区域,确保停放规范有序。要严管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禁止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安装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请各地各校因地制宜,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人车分流与校园隔离方案,一并于6月27日前分别报教育局发规科、安全办。

2023年6月15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