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630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10:09:07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10:10:00
名 称:
关于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1〕350号)等文件精神,经潜江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制定该《通知》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双减”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回归公益属性的重大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通知》精神执行。
二、加强指导。
各地迅速将通知转发至各机构,指导机构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督促机构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确保《通知》精神落实落地。
三、加大宣传。
各地要多渠道宣传《通知》精神,让家长知晓收费标准和熟悉收费流程。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违规收费行为惩治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2022年1月7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