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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22年秋季开学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7217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09:1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10:15:00 名  称: 潜江市2022年秋季开学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为切实提升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就食品安全作如下提示: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一是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二是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是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二、食品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餐饮质量提升”“校园守护行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食品安全要求。一是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保证所有直接接触食品工作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所有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二是落实进货查验。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谨慎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贮存食品及食品原料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有明确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按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三是规范制作过程。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其中,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四是加强清洗消毒。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餐饮具使用前应消毒,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并再次消毒存放。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五是落实食堂留样。学校食堂每餐食品成品均应留样,品种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至少48小时,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三、培养学生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饮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疫情防控期间不扎堆用餐,购买食品应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小卖部、路边摊贩购买食品后,先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在保质期内,查验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颜色变化、气味异常等现象,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五毛食品”、“三无食品”低俗食品,提倡公勺公筷。不食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新风尚。

四、注意秋季食源性疾病防护和处置

秋季天气转凉,是诺如病毒和肠胃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尤其是诺如病毒,常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且具有传播速度快、发病急、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其症状通常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与食物中毒类似,不易辨别。但食物中毒不具备传染性,只有食用不洁食物的人才会中毒,治疗和防控方式也有很大不同。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预防诺如病毒引发感染性肠胃疾病。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组织人员就医,保护现场,上报卫健、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加强宣传疏导,避免引起学生及家长恐慌。如广大师生在饮食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如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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