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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门诊慢特病实现实时申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933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08:36:18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08:36:18 名  称: 我市职工门诊慢特病实现实时申报

为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启动实施职工门诊慢特病实时申报工作,有效解决以往职工门诊慢特病频次较少、享受待遇不及时的问题。

参加职工医保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本人,需提供二级及以上或专科医院(限专科疾病)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就近在市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各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次月评审公示期结束后即可享受待遇。

据了解,我市职工医保的门诊慢特病是每季度评审认定一次,随着门诊慢特病实时申报新模式的实行,将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参保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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