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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447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17日 11:42:26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7日 11:42:26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蔡丽竑、朱心喜、饶国烈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园林城区盲道规划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城乡规划工作的高度关注与热心支持。盲道是为盲人朋友提供出行的专用通道,盲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是提升城市品位的标志之一,更是关爱盲人出行、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精神文明社会的重要途径。

    一、城市道路人行道施工设计规范由市政部门严格审查把关。盲道的施工设计是人行道施工设计中必不可少的。今后,将加强与市政部门沟通协调,在盲道设计中,多多考虑人性化因素。如人行道上与临街单位或小区出入口的台阶设计不宜过高;盲道的走向不宜有电线杆或其他构筑物等障碍;材料设计不宜选用雨后或雪后过滑的材料;盲道与市政各综合管线统筹设计、统筹施工,避免重复开挖现象发生等等。

二、加强与市政建设部门做好对接沟通。盲道设计是人行道施工设计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但实际情况中,我市城区部分道路未建有盲道。如章华中路、章华北路、红军路、师范路等,且未建设盲道的街道大多位于居民比较集中的街区。对此,我们将与市政建设部门加强对接联系,建议市政建设部门尽快建设完善未建盲道的道路。

三、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对接沟通。对于临街商铺堆放杂物、自行车停放、运货小汽车、小汽车违规停靠人行道占用盲道等现象,我们将与城管部门加强对接联系,建议城管部门要求各单位将盲道管理纳入门前“五包”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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