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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份诉求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52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21日 10:26:08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1日 10:26:08 名  称: 2022年1月份诉求情况通报

为提高12315消费维权效能,实现更加高效的执法维权效果,12315指挥中心对各单位2022年1月份的平台信息处理情况、自行录入信息情况、ODR企业运行情况“诉转案”工作、快速反应、投诉举报回访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具体情况

    (一)12315平台信息接收、调处、办结情况

1月份,各平台共受理消费者诉求698件,分别为投诉170件、举报31件、咨询497件。已办结676件,办结率96.85%。具体情况为

1)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接收诉求623件,其中投诉165件、举报58件、咨询400件。已办结577件,办结率92.62%;

2)潜江市12345市长热线平台共接收诉求23件,其中投诉17件、举报2件、咨询4件。已办结23件,办结率100%。

全国12315平台1月份各单位办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

接受量

受理量

不受理量

初查反馈量

结案反馈量

办结量

办结率

12315指挥中心

514

493

21

23

493

514

100.00%

东城市场监管所

46

42

1

43

38

39

84.78%

西城市场监管所

71

65

5

70

61

66

92.96%

潜江经济开发区

市场监管所

6

6

0

2

6

6

100.00%

广华市场监管所

12

11

0

11

8

8

66.67%

总口市场监管所

5

3

2

3

1

3

60.00%

周矶市场监管所

2

2

0

2

2

2

100.00%

老新市场监管所

3

2

1

3

2

3

100.00%

高石碑市场监管所

3

3

0

3

3

3

100.00%

王场市场监管所

3

3

0

1

3

3

100.00%

熊口市场监管所

4

2

2

3

2

4

100.00%

浩口市场监管所

4

4

0

3

3

3

75.00%

张金市场监管所

1

1

0

1

1

1

100.00%

泰丰市场监管所

17

14

3

17

11

14

82.35%

杨市市场监管所

5

5

0

5

5

5

100.00%

龙湾市场监管所

0

0

0

0

0

0

0.00%

综合执法支队

2

2

0

2

2

2

100.00%

合计

698

658

35

192

641

676

96.85%

市长热线1月份各单位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诉求量

已办结

办结率

12315指挥中心

7

7

100%

东城市场监管所

7

7

100%

西城市场监管所

5

5

100%

高场市场监管所

1

1

100%

广华市场监管所

1

1

100%

熊口市场监管所

1

1

100%

周矶市场监管所

1

1

100%

合计

23

23

100%

全国12315当日接收延迟情况统计表:

序号

监管所

分流时间

接收时间

1

总口市场监管所

2022/1/28 8:39

2022/1/31 9:38

2

总口市场监管所

2022/1/13 11:09

2022/1/14 11:33

3

东城市场监管所

2022/1/6 11:39

2022/1/7 15:57

4

老新市场监管所

2022/1/12 8:31

2022/1/13 10:07

全国12315平台超期反馈情况1月份,无初查反馈超期情况。

  (二)各单位自行录入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情况

1月份经济开发区监管所录入自办信息4条,王场、浩口监管所录入自办信息各2条,其他单位不符合2条/月的要求。具体明细如下:

监管所

经开区

王场

浩口

西城

熊口

泰丰

张金

广华

周矶

东城

龙湾

杨市

老新

总口

高石碑

支队

自办信息录入量

4

2

2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 “诉转案”工作落实情况

截止1月31日各单位共报5件“诉转案”案件材料,“诉转案”信息公示登记表见附件1。

(四)投诉、举报回访情况

1月份12315指挥中心采取致电消费者的方式,对12315平台中已办结的153件投诉按照30%的比例进行了随机抽查回访。共回访投诉54件,回访结果良好(抽查回访详情见附件2)。

(五)ODR企业运行情况

1月份,杨市监管所转ODR企业办理投诉1件,东城所监督ODR企业自行和解1件。

二、工作要求

1、持续提高12315工作能力。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投诉初查反馈,及时进行线上系统操作,避免因遗忘或延迟操作导致初查率下降。承办机构依法按期处理消费者诉求,严禁出现初查超期和办结超期,提高投诉调解成功率,持续提升全12315工作效能

2、加强自办信息录入工作。根据省局要求,单位自办信息录入量不应低于2条/月,1月份仅有3个监管所符合要求。自录信息工作已纳入年终考评,请各单位引起重视,严格按要求落实。

3、积极发展ODR企业。原政企协作平台上的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取消使用,各监管所按照ODR企业的“四有一健全”标准,审核各辖区原有维权站,将符合标准的转换为ODR企业,全年以东城、西城、广华、泰丰、杨市五个所为重点,每个所发展1-2个ODR企业入驻平台。目前全市已发展ODR企业50家,现基本处于空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ODR在线调解机制,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充分运用ODR在线和解平台,提高维权效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加强建立“一案一档”工作。除了达到要求需建立“一案一档”的诉求件,投诉终止和举报不予立案的诉求件也需要建立“一案一档”,对投诉人或举报人下达投诉调解终止书或者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给投诉人(举报人),一份留下制作卷宗,规避执法风险。

附件:1.“诉转案”信息公示登记表

2.20221月份投诉抽查回访记录表


相关链接:

附件:附件1:“诉转案”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附件2:2022年1月份投诉抽查回访记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