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9699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23日 11:2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3日 11:20:00
名 称:
关于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帮助广大企业降本增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0号)精神,潜江市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对新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
水土保持补偿费前后对比表
2023年7月1日前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备注 |
1.5元/平方米 | 1.05元/平方米 |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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